为推动学校竞技体育的发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面向全国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为做好招考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院校全称
华东政法大学
二、学校地址
长宁校区: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
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
本科生全部在松江校区住读。
三、办学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华东政法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毕业证书。
六、招生项目、计划及招生专业
(一)招生项目
棒球、男子足球(11人制)、女子足球(11人制)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不超过28人。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集体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
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各项目场上位置最终录取人数以及录取优惠政策将根据考生的体育测试成绩(文化单考的一级运动员还需结合文化考试成绩情况),并结合学校项目设置需要予以确定。
(三)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为法学(经济法)。
七、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棒球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赛事成绩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a.全国青少年锦标赛以上赛事前四的主力队员(不含优胜组和俱乐部组),且高中阶段取得省级锦标赛的第一名。如全国青少年锦标赛以上赛事参赛队伍不足六队,最后两名次不符合报名条件。
b.有三年以上在MLB DC(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中国区发展中心)训练经历的,具有省级比赛前二名或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青年锦标赛、冠军赛等前四名的主力队员即可。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者,须近三年在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四名、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如国际比赛参赛队伍不足十队,最后两名次不符合报名条件。
2.男子足球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赛事成绩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a.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第一名且全国比赛中获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b.全国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备注:全国性比赛需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协、校园足球办等部门主办。
3.女子足球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赛事成绩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a.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第一名且全国比赛中获前十名的主力队员;
b.全国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备注:全国性比赛需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协、校园足球办等部门主办。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5月8日前,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ecupl.edu.cn“考试报名”系统,选择“高水平运动队”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2.报名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下列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①报名表(系统打印报名表,须加盖所在中学红色公章);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红色公章;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学生必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等材料,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④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红色公章);
⑤省级以上比赛(运动会)的参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获奖证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红色公章);
⑥报名棒球的考生必须提供参加比赛的技术统计分析报告(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名表中的上场位置必须详尽(1-9号位),如填报一个位置以上的,则以填报的第1个位置为准;
⑦足球项目考生须提供为主力队员的证明,证明须经考生所在学校或其效力的运动队盖章确认,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
3.递交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我校招生办且务必在寄送单上注明“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寄送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明志楼A210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1620(材料恕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材料审核
我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5月中旬之前公布审核结果,考生须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关于资格审核结果的通知。
考生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信息为准,未能查到相关信息的考生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我校招生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须一致);查询信息与实际等级证书信息不符的,以网络查询的信息为准;对于等级信息不完整、竞赛成绩信息不准确的考生,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考生所递交的报名材料与本章程规定的报名材料要求不符合,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八、考试
(一)体育专项考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棒球、足球项目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我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
(二)文化考试
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符合报考A类资格的考生可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
九、优惠资格及录取办法
按照优惠政策不同,分为A、B、C三类,具体为:
A类政策:
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在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达到学校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各项目计划安排,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享受该政策的棒球运动员所取得的比赛成绩须为高中阶段或近三年全国青年锦标赛第一、全国冠军赛前四的主力队员, MLB DC队员优先。
B类政策: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按照省级招办相关规定进行志愿填报,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享受该政策的棒球运动员优先招录国家一级以上运动员。
C类政策: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按照省级招办相关规定进行志愿填报,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学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水平、文化考试成绩(符合文化课考试条件的考生)、各项目对不同位置的急需程度、计划上限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名单。
同分排序规则:
足球项目在体育专项分相同的情况下,足球非守门员依次按实战能力(比赛)技术成绩、传准技术成绩、运射技术成绩、5×25 米折返跑技术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足球守门员依次按实战能力(比赛)技术成绩、扑接球成绩、掷远与踢远成绩、立定三级跳远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棒球项目在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实战能力成绩、专项技术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按击球成绩、内场防守成绩、掷远成绩、全垒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A类政策考生出现同位置同分的情况,则依次比较文化统一考试成绩、体育统测成绩,若一致则按照上文的体育统测成绩比较规则依次进行比较。
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23年高考报名,获得高考报名号(14位)。凡未取得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认定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在2023年高考志愿填报中,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办的规定,正确填报学校志愿和专业,否则不予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如省级招生部门划定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参考此线执行。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二)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二、监督机制
1.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学校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
2.凡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的复测、复核,对于复测、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我校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最终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资格。
4.学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运动队协议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要接受所在学院和运动队的双重管理,既要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十三、咨询及监督电话
招生办咨询电话:021-57090220
招生办电子邮箱:zsb@ecupl.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pl.edu.cn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电话:021-57090496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邮箱:jiwei@ecupl.edu.cn
体育部咨询电话:021-57090557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政法大学体育部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