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校级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激励引导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校内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 校内奖学金种类、评定条件及奖励金额
一、校级个人奖学金基本条件
(一)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体育成绩达标(残疾学生达到学校体育锻炼标准);
(二)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上好政治课和思想品德课,德育考核达到及格;
(三)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勤俭节约;
(四)热爱所学专业,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并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积极参加学院、班级组织的社会实践和各种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六)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国家法律,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二、分等级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一等奖学金
1.学习成绩优异,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
2.一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获奖人数为各年级学生总数的4%。
(二)二等奖学金
1.学生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85分以上;
2.二等奖学金每人600元,获奖人数为各年级学生总数的6%。
(三)三等奖学金
1.学生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80分以上;
2.三等奖学金每人300元,获奖人数为各年级学生总数的10%。
三、优秀应届毕业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符合优秀学生的基本条件,且在校期间表现(占60%)与实习期表现(占40%)综合评比优秀者;
(二)优秀应届毕业生奖学金每人300元,获奖人数为一届学生总数的2%。
四、其他奖学金评选条件
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舍己救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等方面做出成绩者奖励1000元。
第二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参加奖学金评选资格
一、不具备文明学生资格,操行考核不及格者;
二、因违纪受到处分(包括党团行政处分)者;实习生因违反实习单位规定(如出现医疗事故、擅自离岗者)或不服从分配等受到实习单位批评者;
三、考试作弊者或考试不及格者;
四、旷课累计达25学时(包括25学时)以上者;
五、病假累计超过1月者;事假累计超过3周者;
六、无故不参加或不积极参加学院、班级活动者。
第三 校级奖学金的评定、发放方法和要求
一、校级个人奖学金
(一)奖学金一年评定一次,在每年4月底以前完成奖学金的评定、审核、报批、发放工作;
(二)每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本学年德、智、体三方面的表现,由辅导员组织初评,并将结果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拟定报主管校长同意后,将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领导班子研究。学生处负责提供获奖学生名单,由财务处负责统一将奖学金发放致学生本人银行卡内。
二、优秀应届毕业生奖学金
每学年评定一次。综合学生在校期间及实习期间表现,按照应届毕业生3%的比例,经辅导员推荐,学生处审核后,拟定报主管校长同意后,将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领导班子研究。学生处负责提供获奖学生名单,由财务处负责统一将奖学金发放致学生本人银行卡内。
三、其他奖学金以实际情况为准。
第四 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一)根据申请条件,学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项目申报,并认真填写相关项目申请审批表。
(二)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具体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通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交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根据据学生情况、综合考核和成绩排名情况确定班级享受奖学金推荐人选,并向全班学生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核;
2、学生处认定工作小组召集会议进行审核,公示3天无异议后,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核;
3、主管校长审查后,报学校领导班子审定,审定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4、公示无异议后,按时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装档备查
第五 学校奖学金的发放
(一)学生奖学金名单公示确定后,由学生处统一汇总奖学金种类及金额报校领导班子审批,审批后财务处负责统一将奖学金发放致学生本人银行卡内。
(二)奖学金的评定、发放方法和要求
1、奖学金一年评定一次,在每年5月底以前完成奖学金的评定、审核、报批、发放工作。
2、每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本学年德、智、体三方面的表现,由辅导员组织初评,班级评议小组审核,并将评审结果公示后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长审批后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生处负责发放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