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8000/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5000/人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4000元、3000元、2000元
4、国家校园地助学贷款
学生入学后根据通知按时办理,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8000元。
5、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当地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贷款8000元。入校后将贷款回持单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6、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期间,困难生可持相关证明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7、勤工俭学
学校在图书馆、后勤、保卫处、实验室、招生办、学生处、餐厅等部门设立大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入校后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
8、退役士兵入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直招士官学生、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政策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对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按照复学后的实际学制进行资助,每年资助金额最多不超过8000元。
9、建档立卡等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建档立卡等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凭有效证明可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另外校内各类资助政策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