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漳州、泉州、莆田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订)》,在学校创建申报、设区市教育局组织评估的基础上,经审核并公示,永泰县城关中学、南安市柳城中学、莆田第十一中学、莆田第二十五中学、莆田第九中学等5所学校高中部已基本达到省二级达标高中办学标准,现予以确认为“福建省二级达标学校”;福州琅岐中学、龙海市榜山中学、平和广兆中学、云霄第二中学、平潭第三中学、平潭新世纪学校、平潭岚华中学等7所学校高中部已基本达到省三级达标高中办学标准,现予以确认为“福建省三级达标高中”。同时经复核并公示,确认南安国光中学通过省一级达标高中复评。
各有关市、县(区)教育局要督促有关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达标晋级为新的起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部署,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全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创新学校管理机制,探索凝炼办学特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向更高办学水平迈进。同时,要适时采取“回头看”方式,督促指导学校进一步认真学习《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订)》,严格按照上报的达标整改方案,切实做好达标晋级后的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更好地适应高中新课程实施和高考综合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