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省高三毕业班质量检查测试(以下简称省质检)。现将2019年省质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目的
省质检重在帮助学校、教师发现教学薄弱环节,补足学生学习“短板”,引导学校深入理解高中新课程新理念,进一步研究掌握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考纲及其说明,有效调整复习备考策略,广泛开发应用校本作业,提高教学备考质量。测试成绩与学生高中毕业、高考录取等均不挂钩,不作为评价学校、教师、学生的依据。
二、测试科目
语文、数学(分文理科)、英语(含听力)每科目满分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目满分300分。考试范围为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衔接统一高考“全国I卷”,重点检测学生学科核心素养发展水平。
三、测试时间安排
2019年省质检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科目 |
3月30日 (周六) | 9:00~11:30 | 语 文 |
15:00~17:00 | 数 学 |
3月31日 (周日) | 9:00~11:30 | 文综/理综 |
15:00~17:00 | 英 语 |
四、测试组织管理
省质检由我厅统一组织。委托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命题入闱、后勤保障、安全保密、测试组织管理工作,做好试卷印刷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制定考务管理规定,加强对各地组织管理工作的监督。省教研室负责各科命题人员选调、试卷命制以及命题质量把关,并协助抓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指导设区市开展评卷、数据分析等工作。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区的测试组织,并对所辖区域的测试安全、考风考纪负主要责任。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的评卷工作纳入福州市统一管理。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具体任务,并积极配合做好命题人员抽调工作。省质检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严肃测试纪律,确保省质检顺利实施。测试违纪舞弊行为依据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处理。测试结束后,各地要组织学校第一时间进行试卷分析讲评。
2.2019年省质检不向各地、学校、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实行分级列支。命题、试卷(含答题卡)印制、考务管理系统建设及全省数据分析反馈等相关经费由省级负责。各市、县(区)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考务组织(含试卷运送、保管)、评卷及当地数据统计分析等各项支出。考务人员劳务费可参照省财政厅及各地相关文件执行。
3.省质检由各设区市统一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并做好数据分析及应用。我厅委托省教研室进行省质检数据分析,并适时召开全省高三毕业班教学工作会议暨省质检反馈会。请各设区市于4月9日下班前,按照文史、理工、体育、艺术四大类,分类将省质检学科成绩统计表(表式附后)和“考生成绩数据表”(表式另发)电子版发至省教研室(联系人:朱乙艺,电话:0591-87091913,邮箱:fjjyszj@126.com)。4月11日前,将会议交流材料(含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安排及建议,3000字以内)报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魏建龙,电话:0591-87091366,邮箱:jjcgz@fjedu.gov.cn)。
今后如无政策调整,请各市、县(区)教育局按照本通知精神做好每年省质检组织工作,具体组织事项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附件:1.2019年度省质检设区市(学校)类考生各学科成绩统计表(表式)
2.2019年度省质检设区市(学校)类考生文理综分学科成绩统计表(表式)
福建省教育厅
2019年1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