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高校:
为深入实施国家和我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本科高校建设目标责任书(2018-202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8〕23号)要求,按照“学校为主、协商确定”的原则,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完成编制并上报2018-2020年建设目标责任书。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实行“一校一策”目标管理,是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要求,深化高等教育管理模式改革、转变高等教育治理方式的重要体现。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是学校建设期内改革发展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年度工作安排和办学绩效考核的依据。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和解读宣传,凝聚共识,扎实推进各项建设项目,全面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建设目标责任书应当采取一定方式向师生公开,接受监督。
实施过程中,各高校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对照国家和我省对新时代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以及学校发展定位的调整,及时补充、修订建设内容,调整建设目标。建设目标责任书文本内容调整应在一个月内向我厅备案。
我厅将突出过程管理和结果导向,以各高校办学定位和建设目标责任书设定的目标为依据,每年对全省本科高校年度建设绩效实行分类考核,分类核定绩效经费。
各校在执行过程中有何建议或意见,请向我厅高等教育处反馈。联系电话:0591-87091425、87091268邮箱:jytgjc@fjedu.gov.cn。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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