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闽侯县在集中隔离点筛查中,发现1份样本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系与本县病例9同批次省外来县人员),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为阳性。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活动轨迹:
3月28日,8:00驾车从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启程前往福州。
3月29日,12:49抵达闽侯县竹岐高速出口,12:59在竹岐乡榕西村江西菜馆,13:35在竹岐福泰连锁超市,13:38前往竹岐卫生院核酸采样,15:00驾车返回工地宿舍,此后无外出。
3月30日至31日,均在工地内活动,无外出。
4月1日,04:00闭环转运至指定地点实行集中隔离管理。
目前,该例阳性人员已闭环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流调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追踪到位并落实管控,活动轨迹涉及区域均已落实终末消毒。如市民与该例阳性人员的活动轨迹有重合,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联系电话:竹岐乡,0591-22996027。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进一步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多洗手、勤通风,保持社交距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健康管理。
4月1日,闽侯县在集中隔离点筛查中,发现1份样本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系县外病例密接人员),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该例阳性人员已闭环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
病例10:施某,女,38岁,住址为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宏一村园田里25号。系县外病例密接人员。
3月27日,8:38骑车前往小炒店(青口镇溪东村向阳自然村宏溪路四川烧烤烤鱼店旁)上班,13:30下班返回家中,15:40骑车前往小炒店上班,22:30下班返回家中,后居家无外出。
2022年3月31日,鼓楼区在对已集中隔离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初筛阳性,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两名阳性人员已经闭环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
主要活动轨迹:
达某、苏某某,外地来榕人员,3月28日一起乘坐D3205动车(04车厢9C、7A)从温州南前往福州,15:57到达福州南站。在福州南站核酸采样后,16:21一同乘坐出租车(闽A0GM98),17:01在仙塔街145号前路边下车,17:06到达仙塔街海友酒店前台咨询入住事宜,17:22在七转弯巷东口附近办事,17:38-18:12在仙塔街东北小馆用餐,18:13再次到仙塔街海友酒店前台咨询(未入住),18:29到达津泰路新画面风尚连锁酒店入住,之后未外出。
3月29日12:54达某、苏某某步行至五一北路66号黄焖鸡米饭店用餐,13:17苏某某先行离开,步行返回酒店,13:23达某离开,步行返回酒店,之后未再外出。19:00该两人被确定为莆田阳性病例曾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随即两人被闭环转运至隔离酒店集中管理。
目前,达某、苏某某在定点医院隔离管理,流调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追踪到位并落实管控,活动轨迹涉及区域均已落实终末消毒。如市民与上述人员的活动轨迹有重合,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591-87551945。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进一步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健康管理。
鼓楼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
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6号)
3月31日,在对外地来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主动筛查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2名阳性人员已闭环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
主要活动轨迹:
病例13:涂某某,外地途经福州人员。
3月30日13:00从福安乘坐大巴车(闽JY8873)前往福州华威西园客运站,步行至火车站北广场站乘坐K1路公交车(闽AYC325),16:07在台江区汽车站(工贸中心)站下车,16:13购票,16:15上机场大巴(闽AZA803),16:21发车,17:05到达福州长乐机场,17:14由长乐疾控及机场管控,当晚即闭环转运至福州肺科医院隔离管理。
病例14:韩某某,货车司机。
3月29日17:00独自驾驶货车从上海开往闽侯,3月30日16:15抵达福州祥谦兰圃高速出口,现场接受核酸采样,16:34到达福州天卓公司卸货,18:14步行到古月理发店理发,18:55步行前往闽侯县宏溪路与东长路交叉口的四川烧烤烤鱼店就餐,期间步行至福联连锁超市购物,19:54就餐结束离开四川烧烤烤鱼店,后返回车上休息。3月31日3:00闭环转运至福州肺科医院隔离管理。
目前,流调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追踪到位并落实管控,活动轨迹涉及区域均已落实终末消毒。如市民与上述阳性检测者的活动轨迹有重合,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0591-83961195。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进一步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多洗手、勤通风,保持社交距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健康管理。
福州市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台江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4号)
2022年3月31日,在对外地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协查中,发现一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该人员已闭环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
主要活动轨迹:
刘某某,外地来榕出差人员。3月28日11:09从绍兴北站上车,乘坐D3205车次列车到15:57福州南站下车。下动车后步行至福州南地铁站,16:50乘坐地铁1号线到达道站A口出站,后步行至台江路47号华联大厦汉庭福州上下杭酒店17:18办理入住,入住后未外出。
3月29日早上7:42在酒店1楼就餐。8:03从酒店步行至台江影院公交站,随后于8:09返回酒店后未外出。17:48从酒店步行,17:51至东百元洪城一楼,17:54到元洪锦江后马一洒兰州拉面店用餐。餐后步行至隔壁便利店购物,随后步行于18:25至酒店,后未外出。20:40被确定为莆田阳性病例曾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随后被送往隔离酒店隔离。
目前,刘某某已在定点医院隔离管理,流调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追踪到位并落实管控,活动轨迹涉及区域均已落实终末消毒。如市民与上述阳性检测者的活动轨迹有重合,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591-83961195。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进一步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多洗手、勤通风,保持社交距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健康管理。
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5号)
3月30日,我区发现1位上海来仓人员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该阳性人员已闭环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2022年3月30日起,新增以下区域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不变,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以仓山区城门镇白云村城山83号为中心,四周临近24幢民房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管控措施。
二、管控区
将仓山区城门镇北至东塔路及城山村道,南至腾龙鞋厂外围墙,西至三角埕旧村,东至浦道一路区域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管控措施。
附主要活动轨迹:
病例12:男,28岁,暂住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白云村。
3月26日上午坐动车(D2283,3号车厢05B)从上海到福州,到达福州南站,采样后回到宿舍,无外出,核酸检测为阴性。
3月27-28日无外出,亦无外人来访。
3月29日上午无外出,下午与朋友4人在老妈味小吃店用餐后前往福州市第二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期间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可疑阳性。
3月30日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为阳性。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疫情期间,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与已公布的阳性病例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仓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0591-83445666。
福州市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30日
3月25日永泰县公布
一例核酸阳性人员活动轨迹
3月24日晚闽侯县公布
一例核酸阳性人员活动轨迹
一起来看!
永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6号
3月24日,永泰县在集中隔离点核酸筛查中,发现1份样本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系病例1陈某某的相关联人员),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该例阳性人员已闭环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
主要活动轨迹:
病例2:柯某某,男,53岁,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系病例1的同乘车者,居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855弄40号,从事休闲食品与茶叶生意。
3月21日上午从上海出发,与陈某某(病例1)一起乘坐柯某自驾的车辆(沪AFL5158)于当日18:58到达永泰县樟城镇天宇酒店用餐,
20:20从天宇酒店乘车(沪AFL5158),于20:28到达日出东方采样点参加核酸采样。
采样后,20:31在日出东方小区外“这漾茶叶店”周边短暂停留,
20:48坐车(沪AFL5158)前往永泰县梧桐镇上埕村家,到家后无外出。
3月22日上午8:15到邻居梧桐镇上埕村上埕22号黄某某家早餐,
9:18步行至梧桐镇上埕村埔埕98号林某某家喝茶聊天,
11:30左右到梧桐镇上埕村洪厝18号黄某某家吃饭,
13:00乘坐陈某某驾驶的车辆(闽A09K5A)返回县城,在刘岐大道下车,
14:00左右打滴滴车(车牌号闽AJ7H92,司机林某某)回到梧桐镇埔埕村陈某某(病例1)家后无外出。
当日22:00起,在指定地点实行集中隔离管理。
以上关联人员之前均已集中隔离。
疫情期间,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如发现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永泰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0591-24810129。
永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5日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第15号
3月23日,闽侯县在集中隔离点筛查中,发现1份样本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系病例5的丈夫),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该例阳性人员已闭环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
主要活动轨迹:
病例8:彭某,男,49岁,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系病例5的丈夫,住址为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华威考场对面福旺包子店。
3月19日,9:07前往南通镇旧闽侯八中往南通方向阿肥发小炒旁的诊所就诊,就诊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3月20日,7:36到南通镇旧闽侯八中食堂核酸采样点采样,
8:20到达南通泽苗街46号附近路边摊买菜、吃早餐;
9:14返回家中,后居家无外出。核酸筛查阴性。
3月21日起,在指定地点实行集中隔离管理。
3月21日、22日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3月23日核酸筛查阳性,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为阳性。
疫情期间,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如发现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南通镇,0591-22213227。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4日
3月23日
仓山区、闽侯县、永泰县
公布核酸阳性人员活动轨迹
闽侯县、永泰县调整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区域
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2号)
3月21日,我区在对集中隔离人员例行核酸检测筛查中,发现1份样本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3月22日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该阳性人员已闭环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
主要活动轨迹:
病例10:周某某,男,61岁,居住于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红星农场57号,为病例2密切接触者。
3月17日11:11到盘屿市场附近核酸采样点采样,后居家未外出。
3月18日6:34至今均在集中隔离点单人单间隔离。
3月18日、19日,新冠病毒核酸结果均为阴性。3月21日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3月22日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为阳性。
疫情期间,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与已公布的阳性病例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0591-83445666。
福州市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第12号
3月21日,闽侯县在集中隔离点筛查中,发现1份样本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系病例5的关联病例),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该例阳性人员已闭环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即日起,新增以下区域为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以祥谦镇枕峰村老人馆福旺包子店为中心,将四周临近32栋房屋的区域划分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管控区
将324国道以东,京东物流福州转运中心围墙以北,福厦铁路旁村道以西,枕峰山以南区域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三、防范区
将闽侯县祥谦镇全域(除封控区、管控区)划定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疫情期间,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如发现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祥谦镇0591-22279883。
主要活动轨迹:
病例6:杨某某,男,19岁,集中隔离点核酸筛查发现,系病例5的关联病例。住址为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枕峰村菜市场附近棋牌室2楼。
3月17日,11:00前往长乐区营前镇下洋村福旺包子店;
12:00前往长乐下洋大排档就餐;
13:00返回长乐区营前镇下洋村福旺包子店;
16:50前往长乐下洋大排档就餐,
17:30返回家中。
3月18日,6:30前往尚干镇华源工艺食堂送包子;
6:40-10:30在祥谦镇枕峰村福旺包子店营业;
12:00返回家中,
17:00前往祥谦镇枕峰村福旺包子店就餐,
18:30返回家中。
3月19日,2:30前往祥谦镇枕峰村福旺包子店营业;
11:30返回家中;
17:00前往祥谦镇枕峰村福旺包子店就餐;
19:00返回家中。
3月20日,2:30前往祥谦镇枕峰村福旺包子店营业;9:30前往建华管桩核酸采样点检测;
10:00前往长乐区营前镇下洋村福旺包子店;
13:00前往仓山区城门镇谢安村包子店;
16:00驾车前往长乐区营前镇下洋村福旺包子店,随后返回祥谦镇枕峰村福旺包子店;
16:22前往祥谦闽江小学西北侧约150米朝阳轮胎洗车店;
17:11返回祥谦镇枕峰村福旺包子店,即前往君乐品川菜馆就餐;
18:00返回家中。
3月21日,2:30前往祥谦镇枕峰村福旺包子店营业;
9:00起在指定地点实行集中隔离管理。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
永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4号
3月22日,永泰县在对上海来(返)榕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主动筛查中,发现1人初筛阳性,经福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该阳性人员已转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2022年3月23日起,在永泰县梧桐镇划定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将梧桐镇上埕村、中埕村(不含洋坑自然村)、埔埕村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封控措施。
二、管控区
将梧桐镇中埕村洋坑自然村、明灯村X181县道东侧格尾自然村划定为管控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
三、防范区
将梧桐镇(除上述区域外)划定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期间,G355国道(梧桐镇汤埕村新桥交叉口至梧桐镇上埕村洪厝自然村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樟城镇、赤锡乡经G355国道往梧桐镇方向车辆可由永泰西高速入口进入高速往梧桐出口方向绕行,梧桐镇经G355国道往赤锡乡、樟城镇方向车辆可由梧桐高速入口进入高速往永泰西方向绕行;X181县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禁止进入G355国道,同安镇经X181县道往G355国道方向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请绕道通行。
附主要轨迹:
陈某某,男,55岁,居住在上海闵行区东兰路1111弄97号802,从事调味品生意。
3月21日上午从上海出发,乘坐柯某驾驶的车辆(沪AFL5158)于当日18:58到达永泰县樟城镇天宇酒店用餐,
20:20从天宇酒店坐车(沪AFL5158),
于20:28到达日出东方采样点参加核酸采样。
采样后,20:31在日出东方小区外“这漾茶叶店”周边短暂停留,
20:48坐车(沪AFL5158)前往永泰县梧桐镇埔埕村家,到家后当日无外出。
3月22日,上午9:18步行至林某某家喝茶聊天,
11:30左右到黄某某家吃饭,
下午14:00回家无外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疫情期间,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如发现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24810129。
永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
另外
3月22日,长乐区公布了
两名核酸阳性人员活动轨迹
调在长乐区营前街道划定
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
长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第3号
3月21日晚,福州市长乐区在对区集中隔离点管控人员筛查中,发现2人(肖某、肖某某)呈阳性,为外地阳性检测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经福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2022年3月22日起,在长乐区营前街道划定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以长乐区营前街道下洋村新村南182-2号为中心,北至闽江南岸,南至峡漳线,西至新村北路及田埂路,东至马山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封控措施。
二、管控区
1.长乐区营前街道东屿村及峡漳线以南部分下洋村村域:峡漳线以南,下洋村水泥预制厂以西,东屿村环村路以东,奥创办公制品厂以北;
2.长乐区营前街道黄石村:峡漳线以南,文明路以西,铁马山以北,沈海高速黄石收费站以东;
3.长乐区营前街道下洋村山田自然村全域;
以上区域划为管控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
三、防范区
长乐区营前街道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所有范围定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疫情期间,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如发现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0591-28835829。
附主要活动轨迹:
病例1:肖某,女,35岁,湖北人,居住于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下洋村新村南182-2号,为外地阳性检测人员的密切接触者。
3月17日上午在福旺包点(与住所同地,下洋村新村南182-2号)营业,
9:50在住所接待杨某某1(阳性检测者)、彭某夫妇,
10:20在住所接待杨某某2(阳性检测者)、朱某某夫妇,
11:30与朋友杨某某1(阳性检测者)、杨某某2(阳性检测者)、父亲肖某某等10人在下洋排档(下洋村白石头190号)就餐,
13:00肖某某前往下洋村星光家具厂工作,
13:00至16:50其余9人返回包子铺打牌,
16:50再次与除肖某某外9人在下洋排档就餐,餐后返回住所。
3月18日、19日5:00至11:00点在福旺包子铺营业,闭店后未外出。
3月20日11:00前往下洋村村口核酸采样点采样,期间佩戴口罩。
13:00乘坐朋友杨某某2(阳性检测者)车前往仓山区城门镇谢安村其家中做客,
16:00乘坐朋友杨某某车返回下洋住所,期间曾到杂货铺(下洋村新村南3号)买东西,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21日8:00前在福旺包点营业,闭店后未外出,
12:35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病例2:肖某某,男,59岁,湖北人,系病例1的父亲,居住于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下洋村星光家具厂宿舍505,为外地阳性检测人员的密切接触者。
3月17日7:30至11:30在星光家具厂上班,
11:30下班后步行前往下洋排档(下洋村白石头190号),
12:00到达后与朋友杨某某1(阳性检测者)、杨某某2(阳性检测者)、女儿肖某等共10人就餐,
13:00步行返回家具厂,
13:30至17:30上班,
17:30步行至下洋排档取打包好的饭菜后,返回宿舍休息,之后未外出。
3月18日、19日7:30至11:30及13:30至17:30在星光家具厂上班,下班后在厂区食堂就餐,并回宿舍休息,期间未外出。
3月20日7:51至8:27,自驾电动车在闽侯县尚干镇祥谦路80号农业银行ATM自动存取机取款后,到祥谦路125号建设银行ATM自动存取机存款,期间佩戴口罩。
8:31自驾电动车回下洋星光家具厂上班,
11:30下班后步行至女儿肖某家中(下洋村新村南182-2号)午餐,餐后返回宿舍休息,
22:00前往下洋村村口核酸采样点采样,其余时间未外出。
3月21日上午在星光家具厂上班,
12:35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长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