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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
入学前不用愁
助学贷款解烦忧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与住宿费,贷款金额没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 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办理流程:下载“福建助学”APP→申请贷款资格认定→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向选定经办银行提出正式申请;
▲ 温馨提醒:没有经过贷款资格认定的学生,将不能进入经办银行系统正式申请助学贷款。
入学时不用愁
绿色通道轻松走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情况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入学后不用愁
各类资助全都有
▲ 国家奖学金(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
▲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下载“福建助学”APP,通过手机APP在线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后,根据认定结果申请相应档次的国家助学金。
▲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第一年就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特别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一档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一般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二档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
▲ 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 应征入伍服兵役及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我校并报到的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服兵役高等学校国家教育资助补偿或代偿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