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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对于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认真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相关工作,确保考入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不让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申请对象
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高职新生。
第二条 申请条件
新生在入学时暂时无力支付学费、住宿费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视学生贫困程度,分别采取不同形式的扶助措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1.国家法令规定的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2.孤、残学生,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3.父母双方残疾,丧失劳动力,无其它经济来源的学生;
4.父母一方已去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学生;
5.家庭遭受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等突发事件,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学生;
6.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村特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和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等;
7.来自老、少、边、山穷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其他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第三条 办理程序
1.学生在学校报到点出示《录取通知书》,提交《高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本人申请理由的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提供乡镇民政部门的特批证明,遭遇重大突发事件经济困难家庭需提供相关事件发生证明材料),提出办理申请;
2.所在系当即审核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学费、住宿费缓交申请表》;
3.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出示生源地贷款回执和贷款合同,填写《学费、住宿费缓交申请表》;
4.申请新生所在系指派专人与该生谈话,了解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第一手材料,根据学生提供的相关贫困证明材料,系领导签署初审意见;
5.学校领导审批;
6.新生持《缓交申请表》,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第四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原《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实施办法》自然废止。
第五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