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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奖助政策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8000元/学年。(针对品学兼优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5000元/学年。(针对贫困家庭,且品学兼优的学生)
3.国家助学金,助学金额每生平均3000元/学年。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情况调查表》于每年9月向高校提出申请.学院每学年评定一次。
4.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全日制大专生均可在户籍地申请生源地国家贴息助学货款,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学院奖学金,用于奖励每学年学习成绩、综合表现优秀和学院活动中表现忧秀的学生。
6.学院内有商业区,可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困难生资助办法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于每年9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每学年评定一次。
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勤工俭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通过劳动获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