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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高校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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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政策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充分贯彻落实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政策,让家庭经济条件确实有困难且品学兼有的学生享受到国家政策的援助,学校特制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及发放细则。

学校每年享受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由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财政厅下达。学校按照各二级学院所有全日制学生人数,向各二级学院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各二级学院依照如下办法进行统一集中评选,具体评定及发放细则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奖励对象

1、政治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家庭确实存在经济困难。

3、学习成绩优秀。

4、在校表现良好。

四、申请材料

以班级为单位,向所在二级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被推荐学生应递交正式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书面申请,详细介绍家庭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家庭经济情况、主要收入来源等资料,着重叙述自己一年来的学习和表现。

五、申请条件

1、自觉遵守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学习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2、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表现积分排名在班级前50%之内;

3、学习努力,学业积分需名列班级前25%。

4、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生活简朴,勤俭节约。在班级认定贫困生资格的过程中投票率在65%以上(班级全体同学投票分数为40分、认证小组投票分数为30分;即满分为70分,65%以上投票率即45.5分以上)。

5、生活习惯良好,宿舍卫生达标且在二星级以上标准。

6、要求是班级按20%比例认定的贫困生,并且在贫困生中荣誉积分排名前20%之内。

六、二级学院评定

1、组建二级学院评审团,评委由每班两名学生代表、两名院级学生干部、两名校级学生干部组成,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任评委会主任,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由二级学院评审团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积分排序,并在院内各班公示。

3、将确定的获奖名单和相关材料(申请人积分排序表和特殊情况报告)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学校审定

1、审核各二级学院报送的获奖学生资格,取消不符合条件学生的获奖资格和所在院的获奖名额。

2、审核各二级学院报送的相关材料。

3、调查处理学生反映的相关问题,对落实的情况通报相关二级学院后进行纠正。

4、公示获奖学生名单。

5、向教育厅报送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

备注:以上评定过程须有文字材料记录。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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