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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江苏省外)
学校代码:11051(院校国标)
院校省际代码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院校名称: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招生省份:山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海南省、贵州省、青海省
一、学校介绍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是1992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公办普通高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校。学校地处著名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坐落在美丽的十里长山南麓,依山建园,藏秀聚才。学校传承吕凤子先生“崇爱尚美”的教育思想,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形成了“人文素养+职业能力=可持续发展素质”的办学特色,文化育人特色品牌荣获教育部高校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
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1.5亿元,有12个二级学院(部)。学校是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江苏)研究基地、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师资培养基地、国家级“工业分析与检验实训基地”。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3个,省“十二五”重点专业(群)3个,省高水平骨干专业3个,省品牌特色专业2个,省精品课程10门;有校内实训基地53个,建有数控、自动化系统、嵌入式系统等校内实训实验室134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146个。学校图书馆纸质藏书70余万册,电子图书300多万种。
学校设有镇江市经济研究中心、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研究院镇江分院、全面素质教育研究所、吕凤子文化教育思想研究所和赛珍珠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并与韩国牧园大学、英国西英格兰大学、台湾环球科技大学等学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
按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学生可以在第三学年自愿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转入全日制本科院校学习,毕业后颁发本科院校毕业文凭。还可在第二学年报名参加“专接本”考试,通过者第三学年开始在本校学习二年,合格者取得本科文凭。
二、招生条件
山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海南省、贵州省、青海省内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名。
三、招生计划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在山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海南省、贵州省、青海省内招收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三个艺术类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详见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各专业计划数。
四、录取原则
1. 按照各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2. 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
3. 艺术类专业普通专科录取,使用生源所在省美术省统考成绩,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生源所在省专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排序。
4. 对进档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5. 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参照生源所在省内高校艺术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2.住宿费:标准为每生800元/生•年。
3.学校提供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特困生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七、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凡经查实为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并上报有关部门。
八、其他说明
1.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2.本章程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212028
2.咨询电话:0511-88965837、85752330、88962859(传真)
3.镇江高专招生信息网:http://zsw.zjc.edu.cn/
4.电子邮箱:gzzb@zj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