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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校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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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省教育厅主管,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资格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云南省优质高职院校、云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始建于1955年,获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省级文明学校、省级平安校园、云南省高职教育先进集体、云南省十佳易班共建高校、省级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昆明市园林单位等殊荣,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突出贡献奖”。学校连续12年获云南省教育厅就业目标考核“一等奖”,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开展的全国高校满意度调查报告中,学校五项调查指标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在抽样调查的云南十所高校中名列第一,是我国西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林业类高等职业院校。

一、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758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    制:三年

二、办学地址

学校有金殿、杨林两个校区。学校对两校区实行统一管理,2023级高职专科生的校区分布按照我校两校区建设规划和办学实际确定。

金殿校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87号。

杨林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职教园区文海路。

三、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云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一)学费:执行学分制收费。学生每学年初预缴学费5000元,学年末核算,毕业季结算。

(二)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分为三个标准。

1.普通宿舍不带卫生间按400/·学年收取;

2.普通宿舍带卫生间按450/·学年收取;

3.学生公寓(六人间)按800/·学年收取。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023年分省分类别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ynftc.edu.cn/zsxxw,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以各生源省(市、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五、招生录取

(一)考生须参加以下三类考试中的一类:一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二是参加云南省组织的三校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三是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按照《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规定执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详见学校单独招生网)。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统一录取。

(二)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区)的招生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录取期间,招生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四)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专业,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进行专业调剂。

(五)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七)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上云南省划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报考林业技术(加拿大交流项目)、环境监测技术(加拿大交流项目)的考生,应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学校与加拿大爱德华王子岛大学合作“专升本”学生交流项目(采用2+2培养模式),自愿到加拿大爱德华王子岛大学升学学习的学生,学费按照学校和加拿大爱德华王子岛大学所签订协议的收费标准收取。

(九)招收世居云南的彝族、哈尼族、白族、傣族、壮族、苗族、回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纳西族、瑶族、景颇族、藏族、布朗族、布依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蒙古族、德昂族、满族、水族、独龙族25种少数民族普通高中毕业生,被录取的学生享受5000元/年的学费补助,同时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及在校表现情况发放4000元/年(分二至三个档次发放)的生活补助。按照招收民族划分录取指标,面向昆明、昭通、曲靖、玉溪、红河、文山、普洱、楚雄、西双版纳、大理、迪庆、怒江、保山、德宏、丽江、临沧等25个少数民族世居地区招收50名普通高中毕业生。如本州 (市) 生源不足,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的,按以下顺序进行调剂,并按考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本州 (市) 某一特定人口较少民族招生名额空缺时,可调整为本州 (市) 其他人口较少民族考生;仍空缺时,可调整为其他州 (市) 的人口较少民族考生。

(十)凡被我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云南省水库移民考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享受8000元/年·人的学费及生活补助。

(十一)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到校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学校同意无故不到校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学校不予再进行学籍注册。

六、奖励及贫困资助

根据国家、云南省、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规定,严格执行奖、助学金相关规定。每年为品学兼优、达到标准的学生,给予国家级、省级、校级的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报国家助学金、校级助学金,并吸纳社会爱心企业资助困难学生;同时设立多个勤工俭学岗位给予帮扶。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全校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和勤工俭学生活补助,每年惠及学生达到85%以上。

七、毕业证书

学生修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和考核成绩合格,学分量及学分结构符合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871-65015527、65016527(兼传真)

监督电话:0871-65010122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87号

邮    编:650224

公布招生章程网址:http://www.ynftc.edu.cn/zsxxw

邮    箱: ynlzzjb@126.com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发生变化后,造成本章程与之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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