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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高校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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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政策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临时困难补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与使用,充分发挥临时困难补助的应急救助功能,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临时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帮助我校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的经济困难,保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条 临时困难补助的经费来源于学校校内资助资金。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专款专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二章  补助等级和金额

第四条  临时困难补助分为三个等级:一等临时困难补助3000元,二等临时困难补助2000元,三等临时困难补助1000元,超过最高标准的特殊情况需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第五条 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合理确定困难金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受助者在同一学期中不得重复申请。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六条  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范围为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第七条  校内临时困难的申请条件:

1.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影响学生完成学业;

2.学生突遇父、母双方或一方亡故,生活费无保障;

3.学生父母突患重大疾病,失去工作和经济来源,影响学生正常完成学业的;

4.学生本人突患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产生的医药费数额较大,家庭经济无力负担;

5.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给予补助的学生;

6.生活俭朴,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

7.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  申请及发放流程

第八条  临时困难补助为不定期补助,学生一旦因突发原因造成经济困难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及审批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各项证明材料,并将材料上报辅导员。

2.辅导员审核:辅导员对申请资助学生的基本情况及申请条件进行核实,并将申请材料报院系。

3.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补助方案及资助金额并签署意见,将申请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处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系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提请学生处处务会研究通过。

5.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九条  临时困难补助资金的发放流程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汇总发放报表,经由学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将补助金打卡发放至受助学生。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不予补助,或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责令其退还已领的补助金额:

1.有高消费行为,或抽烟、酗酒、铺张浪费的;

2.受到学校违纪处分的;

3.在申请困难补助过程中弄虚作假,影响资助工作正常开展的;

4.由于本人责任造成被盗、火灾等,而产生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者。

十一条 学院应在临时困难补助后,将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情况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2020年7月13日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学院


专 业


班 级


联系电话


学号


  家 庭

住 址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特殊困难情况说明

(100字左右)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辅导员意见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

意见





二级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学生处意见




学生处:(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

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注:1.本人签名需亲笔签名,不可打印。

2.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系部留存,一份交学生处,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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