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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问答

长春光华学院2018年考生问答关注的问题

考生问答
The Examinee Answers

1.学校的办学性质和办学层次如何?
我校在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为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全国统一录取。

2.学校的奖学金、助学金政策如何?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吗?
1、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均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
2、学校每学期还设立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6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每学期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12%。
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年)。
4、自2007年下半年开始,我校用国家“三金”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至今已经资助总额为6808.5万元,资助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4%。


3.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何?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设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须具有我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我校不设专业校考的省份,认可各省相关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在各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择优录取。音乐表演、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表演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其它艺术类专业: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

4.学校的收费及退费情况如何?
执行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详见我校2018年招生章程及我校《学生退学及休学等费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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