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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奖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成绩在班级或专业前3名,综合测评突出;
5.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特别突出。
三、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成绩在班级或专业前5名,综合测评突出;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申请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名列前茅;
5.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特别突出。
三、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获得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