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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奖助政策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董事长奖学金10000元/年、校长奖学金5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500元/年、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0000元、一等奖学金5000元、二等奖学金3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年。
(3)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学校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4)困难补助。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5)学费减免。根据辽宁省资助工作安排,学校对孤儿采取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