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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2020年美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高新区爱贤街28号(邮编:116085)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3平方米;生师比11.5:1 专任教师37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5.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4.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764.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911.6元;图书56.2万册,生均图书116.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综合参考经济社会发展、我院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对我院专业人才需求及我院特色发展规划等内容,科学制定我院招生计划。
2.2020年,我院无预留计划。
3.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学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5.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6.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 | 授予学 | 学费 |
1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四至六年 | 艺术文 | 艺术学 | 27,000 |
2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四至六年 | 艺术文 | 艺术学 | 27,000 |
3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四年 | 四至六年 | 艺术文 | 艺术学 | 27,000 |
四、专业说明
艺术设计学院成立于2008年,学院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三个专业。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设施和一支专业水平高、充满活力和热情的中青年教师队伍。基于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创业、就业能力,打造“大平台、小模块”的总体框架理念,系统构建符合产业、行业需求的核心课程体系,按就业方向设置模块,定向强化学生专项能力培养。学院致力于打造平面设计、空间设计、服装设计、饰品设计、影像设计、装饰设计等学科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现代艺术设计教育体系,培养具有创新与创造能力、知识与应用能力、动手与开发能力的应用型艺术设计人才。
艺术设计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在中山学院的大力支持下,投入大量资金提高学院实验室的软硬件水平,建设了能够满足三个专业课程实践的高标准实验室、专业工作室及教学辅助场所,包括专业画室、PC电脑实验室、服装工艺实验室、服装立体实验室、针织实验室、阿司匹林工作室、UNEXPECTED工作室、凹凸摄影车间、SPACE工作室、简·工作室、数字输出实验中心等专业实验教学场所。
艺术设计学院以工作室教学为特色,采取与市场接轨、与实战结合的教学管理模式,现已同大连一生一纱时尚产业有限公司、大连玻璃方糖室内设计工作室、大连纬度室内设计工作室、北京万象凯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时会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产、学、研合作伙伴关系,为学生提供工学结合的平台,建立校企合作模式。艺术设计学院以工作室为平台实行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全新教学方法,实现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转向学习工厂模式。通过企业派遣优秀的设计师指导同学,将企业的实际项目植入到校内工作室,专业教师和企业设计师共同指导学生完成,形成“教学-科研-开发”三位一体,为教学提供实例,使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真正实现“项目化”实践教学。
★视觉传达设计 (专业代码:130502 学制四年 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适应社会主义事业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及人文素养,具有全新艺术设计理念、市场设计意识和视觉审美判断,掌握视觉传达设计及现代媒体传播基础知识,有扎实的设计思维、表达、沟通和管理能力,具备以商业概念为中心的设计策划能力以及结合企业和社会需求探寻新的解决方案的创意能力、动手能力及创新能力,毕业后能从事平面设计、新媒体艺术设计,广告策划、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图形创意、商业插画、标志设计、文字与版式、书籍装帧设计、招贴设计、包装设计、品牌推广与策划、平面设计与印刷制作、网页设计、VI设计。
★环境设计 (专业代码:130503 学制四年 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适应社会主义事业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及人文素养,具有全新艺术设计理念、市场设计意识和视觉审美判断,掌握环境设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室内外设计及施工工艺,能够把环境设计与工程技术有机结合,具备扎实的设计思维、表达、沟通和管理能力以及结合企业和社会需求探寻新的解决方案的创意能力、动手能力及创新能力,毕业后能从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及相关教育、科研及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居室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公共空间设计、展示设计、软装设计、建筑综合设计、光环境设计、手绘设计效果图。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专业代码:130505 学制四年 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适应社会主义事业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及人文素养,具有全新艺术设计理念、市场设计意识和视觉审美判断,掌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熟悉服装企业和服装市场的基本运作知识以及把握时尚潮流并进行流行预测的基本方法,具备扎实的设计思维、表达、沟通、管理能力以及综合设计能力、动手制作能力及创新能力,毕业后能从事服装与服饰设计、品牌策划、市场营销、展示设计、生产管理、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中外服装史、服装设计学I-III、时装画技法I-II、服饰图案设计、服装材料学、服装结构与工艺基础、女装结构与工艺、男装结构与工艺、服饰配件设计、立体裁剪I-II、服装市场营销、服装品牌设计与企划、服装立体设计。
五、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印章;符合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艺术类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收取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生。
2.学费和学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②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二等:2500元/人/年
③学校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2000元/人/年
二等奖学金 1400元/人/年
三等奖学金 800元/人/年
刘长虎董事长奖学金:3000元/人/年
④勤工助学
为保证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广辟勤工助学渠道,设立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⑤绿色通道
学生报到当天,开设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新生减免杂费,并给予生活补贴。
七、录取办法说明
我院艺术类各专业执行考生所在地的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调档比例如有其他要求,按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院2020年执行各招生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4. 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
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政策投档进入我院的考生,我院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折合成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外语、综合、语文、数学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招生就业部
联系电话:0411-88859799、84795744
传 真:0411-84795744
E-mail地址:zb@dmuzs.edu.cn
院校网址:www.dmuz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