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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是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湖北师范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学院现有在校生近7000人,发展规模为10000人。学院位于黄石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666号,占地面积673亩,东邻西塞山,西视古矿冶,南依大冶湖,北接黄金山,自然风光得天独厚,人文景观错落有致,环境幽雅,交通便捷,是莘莘学子求知的理想佳园。
学院新校区按照现代化大学的标准建设,现已建成包括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运动场、学生活动中心、标准学生公寓、食堂、超市等完备的教学、生活设施。
学院面向市场和社会需求设置专业,现设有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学、英语、日语、历史学、法学、经济学、财务管理、文化产业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学前教育、音乐学、美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化学、地理科学、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土木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工程造价、商务英语、互联网金融等33个本科专业;设有电子商务、行政管理、市场营销、导游、汉语、应用英语、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食品生物技术、社会体育、美术教育、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和音乐教育、新能源汽车技术、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18个专科专业,涵盖理、工、文、法、经、管等多个学科领域,特色鲜明、结构合理。
学院设有人文学部、经济与管理学部、工学部、理学部、艺术学部和公共课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等六个学部,自有和聘任教师346名,其中正教授65名,副教授126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44名;外籍教师2名。学院教学资源充沛,师资结构合理,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有力地保证了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为学生的成人、成才和今后的职场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学院坚持“育人为本,质量至上”的办学理念,运用先进的办学模式和科学的运行机制,依托湖北师范大学办学,严格管理、因材施教,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近年来,本(专)科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平均达90%以上;本科毕业生考研率、专升本升学率、学生满意率在湖北省独立学院中排名前列。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的发展目标是:立足鄂东南,服务湖北,面向全国,努力建成适应基层需求、服务基层建设、在全省同类院校中有较强竞争力的独立学院。
艺术学部简介
艺术学部现有在校生近1000人,包括学前教育、美术学、音乐学三个本科专业,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两个专科专业。艺术学部秉持“育人为本,质量至上”的办学理念,以“人文、科学、艺术”三位一体、“教学、科研、创作”齐头并进、“学业、品格、视野”相济兼修为发展理念,运用先进的办学模式和科学的运行机制,依托湖北师范大学办学,严格管理、因材施教,着力培养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立足于现代媒体艺术,能够在数字时代驾驭媒体艺术创作、具有全球视野的复合型精英人才。
艺术学部拥有良好的艺术类学科专业布局、艺术与技术交叉渗透的学科专业形态,致力于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展示文理学子风采、引领先进文化方向。学部的科研与创作并重,尽可能地为教师与学生的科研与创作提供支持与帮助,推出了一系列富有影响的科研与创作成果。近年来,艺术学部学子在第五届香港国际音乐节2018音乐比赛、中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年鉴、第二届“国青杯”全国高校艺术与设计作品征集活动等多项重要比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艺术类本科专业介绍
美术学(综合绘画方向,师范类,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绘画(美术学类)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美术教育教学规律,了解中外美术教育的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中、小学美术教育和教学研究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中、小学及教育管理部门从事美术教育相关的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拓展型高素质人才。
主要课程:综合绘画专业方向主要课程:素描、油画、水彩画、版面、中国画技法、书法篆刻、美术概论、美术教学理论与方法、中外美术史、解剖学、透视学、构图学、美术教学实践(见习、实习)等课程。中国画专业方向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中国画技法、中国画创作、书法篆刻、中国画论、美术概论、美术教学理论与方法、中外美术史、解剖学、透视学、构图学、美术教学实践(见习、实习)等课程。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就业去向:学校、设计公司、企事业单位、画院、画室。
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师范类,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养和审美能力、熟练掌握数字媒体艺术基本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能够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教育科研、工艺设计、广告制作、网络传播、数字影像制作等企事业单位和部门运用高科技手段从事数字媒体艺术工作,融合科学思维和艺术思维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美术概论、公共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美学、素描、色彩、书法、篆刻、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解剖学、构图学、创意思维方法、新媒体创意图形设计、平面版式设计、网络媒体界面设计、三维建模基础、广告创意与设计等课程。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就业去向:学校、设计公司、企事业单位、画院、画室。
美术学(公共艺术方向,师范类,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素质、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具有较强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美术教育型或者美术创作型或者设计应用型的职业化人才。
主要课程:美术概论、公共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美学、素描、色彩、书法、篆刻、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解剖学、构图学、公共艺术创作实践(实习)、抽象造型训练、中国画技法与创作、油画技法与创作、壁画技法与创作、城市雕塑技法与创作、陶艺制作、景观装置创作等课程。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就业去向:学校、设计公司、企事业单位、画院、画室。
音乐学专业(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学科基础知识、音乐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技能与职业技能,具有较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有较强的可塑性,能够在各种机构进行音乐研究、管理、教育和开展音乐活动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复调、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艺术概论、音乐美学、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音乐欣赏、钢琴、声乐、器乐等。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就业去向:学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
艺术类专科专业介绍
美术教育专业(师范类,三年制专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美术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中、初等教育美术师资,同时培养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美学)、解剖学、透视学、中国美术学、外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教学法、素描、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水彩、水粉画)、摄影、民间艺术、装潢、平面构成、色彩松成、立体构成、图案基础、美术教育学(含美术教育原理和美术教学论)、美术教学实践(见习、实习)、计算机应用(绘画、设计)等。
就业去向:学校、设计公司、企事业单位、画院、画室。
音乐教育专业 (师范类,三年制专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能够在各类中等学校、小学、幼儿园等事业单位及社会培训机构从事音乐教学或在各类文化部门、社会团体从事表演的工作者。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基础和声、视唱练耳、合唱指挥、钢琴、声乐、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中小学音乐教学法等。
就业去向:普通中小学、艺术学校、音乐研究机构。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校名全称: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院校国家代码:13256 法人代表:李开灿
二、学院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东666号
邮政编码:435109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及三年制专科
四、招生计划:
面向天津、河北、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陕西、贵州等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本、专科学生。
五、录取规则:
1、 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湖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监督,在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 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作限制。
3、 学院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且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4、 学校对投档考生实行“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尽量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
5、 我院美术学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考生所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主。我院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使用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录取规则为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从高到低录取。
6、 我院音乐学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考生所在省相关规定为主。湖北省考生使用该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河北、江西、湖南省考生使用该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山东省考生使用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校考成绩。音乐学专业的录取规则为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从高到低录取。
7、 我院美术教育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湖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主。专业成绩要达到湖北省高职高专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录取规则为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从高到低录取。
8、 我院音乐教育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湖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主。专业成绩要达到湖北省高职高专非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录取规则为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从高到低录取。
9、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应准确填写录取期间联系电话,并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以免影响考生录取。
10、我院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文凭与学位: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学分,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者,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毕业证书;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以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名称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
我院新生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具体的收费标准见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19年新生入学须知》。
八、学生奖励与资助:
我院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人)等(后两类的评选对象为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还设有新生奖学金(1000—5000元/人)、学习优秀奖学金和社会活动奖学金(200-800元/人)、特殊贡献奖学金(100-5000元/人)、考研奖励、临时伙食补贴、寒衣补助、勤工助学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可在家庭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九、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东666号
邮政编码:435109
电 话:0714-5221122,0714-5221133,0714-5221144
传 真:0714-5220111
Q Q: 1506907246(腾讯微博:湖师文理学院)
网 址:http://www.wlxy.hbnu.edu.cn
E-Mail:wlxyzsb@h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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