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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本科审计学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和审计学的基础知识,掌握现代审计理论、方法和手段,系统应用审计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掌握外语和计算机工具,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继续发展潜力,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应具备以下知识、能力和素质: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
2.掌握管理学和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3.系统掌握会计学和审计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通晓现代政府和企业的审计策略与方法,熟悉与审计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了解本专业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4.掌握和运用外语、数学和计算机工具,能够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开展审计工作。
5.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获得信息和人际沟通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审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6.熟悉国际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相关内容,了解审计准则的变动情况,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审计人才。
7.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应变能力和意志品质,具有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个性。
就业方向: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大中型企业和跨国公司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可在政府审计机关和司法机关从事审计检查与鉴定工作,可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从事审计服务与咨询工作。
主要课程:管理学、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经济法、审计学基础、内部控制、政府审计、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学制与学位:基本学制4年,可提前1年或延期4年毕业;管理学学士学位。
毕业要求:准予毕业最低学分155.5学分,其中,必修课120.5学分(通识必修课程35.5学分、专业必修课57学分、实践必修课28学分);选修课32学分(通识选修课12学分、专业选修课10学分、实践实训选修课10学分);素质拓展3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