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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本科编辑出版学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系统的编辑出版理论知识与技能,熟悉我国编辑出版与宣传方面政策法规,能在书刊出版、电子出版、新闻宣传、图书外贸、音像公司和文化教育等部门及相关行业从事编辑、出版、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基本理论,热爱编辑出版专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
2、熟悉国内外编辑出版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掌握编辑出版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选题策划、编辑出版、发行营销等专业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与技能;了解国内外新闻出版和传媒产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3、系统掌握以计算机为代表的现代编辑出版技术,并能熟练地使用和操作计算机;熟悉音像制作、电子出版等现代传媒手段。
4、具有较高的文化基础知识和素养,具有较扎实的语言文字功底,较强的文字表达、写作和编辑能力。
5、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主要课程:编辑出版概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出版经营管理、中国编辑出版史、图书学、图书出版美学、报刊编辑学、书籍编辑学、书业法律基础、现代出版技术导论、版权与图书外贸等。
学制:基本学制4年,可提前1年或延期4年毕业。
学位:文学学士
毕业要求:准予毕业最低学分185学分,其中必修课114学分,公共选修课18学分,专业选修课22学分,各种实践教学环节31学分。
必修课程教学进程表(略):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两部分,其中公共必修课38学分,专业必修课76学分。
公共选修课程教学进程表(略):公共选修课程包括外语类、体育类、计算机类、社科类、人文素质类和自然科学类等六大内容,限选18学分以上。
专业选修课程教学进程表(略):专业选修课程包括语言文学类、编辑出版类和法律法规类等内容,主要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要,限选22学分以上。
实践教学活动安排表(略):学习期间,学生需参加军事训练、劳动、社会调查、课程实习、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方面的实践训练,共计31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