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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行政管理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行政管理法治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一定的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具备良好的人格心理素质和崇高的行政法治精神,适合从事行政管理与行政服务工作的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学概论、管理学、行政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原理与实务、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市政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当代西方政治制度、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行政公文写作、办公自动化、大学英语等。
修业年限:基本学制三年,最长修业年限五年。
毕业要求:准予毕业最低学分:127学分。其中:必修课83学分;选修课22学分;各种实践教学环节22学分。
教学进程表(略):本专业课程主要由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模块组成,其中必修课83学分,包括基本素质课28学分,专业知识课42学分,专业技能课13学分。选修课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学生必须修完22学分以上方能毕业。
实践教学活动安排表(略):学习期间需参加军事训练、劳动、社会调查、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活动,共计2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