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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法律事务(经济)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扎实的经济法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现行经
济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有较强的经济法律事务工作技能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经济法基础理论、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合同法、企业法与公司法、劳动法、税法、金融、保险法、市场管理法、房
地产法。
修业年限:基本学制三年,最长修业年限五年。
毕业要求:准予毕业最低学分:138学分。其中:必修课105学分;选修课15学分;各种实践教学环节18学分。
教学进程表(略):本专业课程主要由必修课和任选课两大模块组成,其中必修课105学分,包括基本素质课45学分,专业知识课50学分,专业技能课10学分。任选课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学生必须修完15学分以上方能毕业。
实践活动安排(略):学习期间需参加军事训练、劳动、社会调查、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活动,共计18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