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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学院关于使用江苏师范大学2020年书法学专业校考成绩的说明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52号)文件精神,经江苏师范大学同意,我校使用江苏师范大学2020年书法学专业校考成绩,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试报名
我校不单独组织校考;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报名参加江苏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二、成绩公布、查询
我校使用江苏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校考成绩;考生可于2020年4月中旬登录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
三、合格证发放
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5日24点前在泰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填报《泰州学院2020年书法学报考登记表》(4月下旬开放登记入口)。
我校将根据登记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的4倍比例确定校考合格人数。考生可于2020年6月上旬登录泰州学院招生信息网“艺术校考成绩查询系统”查询合格名单、打印《校考合格证》。
四、录取办法
学校对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具体录取规则详见泰州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