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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理工学院-高校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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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营口理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营口理工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5.8万平方米(约合1136.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2.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1.5平方米;生师比21.7;专任教师20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9.8%,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4.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99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970.7元;图书60.1万册,生均图书120.1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使用办法

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重点支持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区)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及历年计划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本校2019年不设预留计划。

2.各招生专业无语种种类限制。

3.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本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备注

1

020302

金融工程

4

3-6

理工

经济学

4200

2

070302

应用化学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3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4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5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6

080209

机械工艺技术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7

080213

智能制造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8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9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0

080408

复合材料与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1

080411

焊接技术与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2

080414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3

080503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4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15

080801

自动化

4

3-6

理工

工学

4800

16

080907

智能科学与技术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7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8

081304

能源化学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19

081305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20

082501

环境科学与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21

120108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4

3-6

理工

管理学

4200

22

120601

物流管理

4

3-6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23

120602

物流工程

4

3-6

理工

工学

4200

24

120604

供应链管理

4

3-6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营口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营口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营口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说明”,如学费进行调整,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各专业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本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本校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本校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学校奖学金分全科奖学金、单科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全科奖学金:旨在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

单科奖学金:旨在奖励考试成绩单科第一的学生,每人次300元。

单项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充分发挥个性特长,在学习、文艺、体育、科技及其他方面个性发展,以“鼓励个性发展、培养创新人才、提高教育质量”为出发点,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培养学生多方面的兴趣爱好。单项奖学金按学年评定,每人每学年300元。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本校2019年在平行志愿省区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非平行志愿省区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本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本校2019年根据招生省(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本校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提档与分专业时均执行各省级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其他省(区)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

在进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6.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417-3555556,3555550

传    真:0417-3555550

网    站:http://www.yku.edu.cn/zs/

电子邮箱:yklgzsgzc@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邮政编码:115014

来源:福建高考早知道,转载请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