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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学院奖助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 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 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 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 助学贷款”,学费及住宿费贷款额度最高为 8000 元/生·学年。
3. 学校奖学金8 学校设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对每学 年度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4.学校单项奖学金 学校每年对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际、国家、省、市组织的学术、 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或 见义勇为、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给予单项奖励。
5.学校勤工助学 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近千个, 学生可以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进行勤工助学。
6.陈熹奖学金 由香港慈善实业家陈熹先生捐资 100 万元人民币设立“陈熹奖 学基金”,每年奖励各二级学院二、三、四年级一名思想品德好,成 绩优秀,无违纪违法行为,体能测试达到良好以上的在册学生。
7.香港福慧系列奖助学金 由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捐资设立福慧系列奖助学金。
8.仲明助学金 由企业家杨国强先生捐资设立的助学金,用于资助困难学生。 另外,各二级学院还分别设立了多个专项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