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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师范学院-高校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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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公告

成都师范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成都师范学院是四川省省属本科师范学院,是四川省综合改革整体转型试点高校。学校前身系1955年创办的四川省教育行政学校,历经四川省教育干部进修学院(1964年)、四川省教育学院(1978年)、四川教育学院(1984年)等发展阶段。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成都师范学院。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遵循学生成长、成才、成师的规律,弘扬“爱、真、笃、为”的校训,践行“让学生在成都师范学院这段生活成为人生有价值的旅程”的教育理念,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人才培养体系。60余年来,学校由师而立,因师而兴,依师而强,以师为荣,充分发挥教师教育的办学优势,建设师德养成、师能培育、师知传承的教师教育核心基地,探索师德养成与人才培养过程的有机融合,促进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有机融合,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有机融合。学校主动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初步形成了引领四川基础教育发展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办学体系。

坚持教学中心地位,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现有普通本科专业32个,涵盖了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历史学9个学科门类。目前,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4万余人。建有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8个校级实验实训中心,1个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合作共建实践教学基地119个。2012年以来,建有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9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4门;省级教育综合改革项目4项;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2个;省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3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四川省教学改革项目等省部级教改项目67项;近两届省政府教学成果奖14项,其中一等奖4项。2018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

师资队伍结构趋于合理,高水平教师不断涌现。学校教职员工960余人,有特聘教授、中科院院士1人,荣获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1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16人,四川省教学名师和特级教师6人。

科研工作成效显著,科研实力逐步增强。学校建有四川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研究中心等6个省级研究中心,有四川省哲社高水平研究团队1个,省级教学科研团队7个。四川省陶行知研究会和四川省心理学会挂靠学校。2012年以来,教师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项,省(部)级项目145项;公开发表论文2600余篇;出版著作(含教材)185部;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等109项;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9项,被政府部门采纳咨询报告7份。

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对外办学初显成效。学校积极开展与国(境)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先后与美国、新西兰、捷克、马来西亚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21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通过海外留学、合作办学、国际交换生以及海外带薪实习等多种形式,在教育国际化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开创学校留学生培养的先河。近年来,本科生参加校际交流、联合培养、双学位项目等出国(境)学习交流活动。

发挥教师培训的传统优势,积极开展各类专项培训。2012年以来,承担教育部国培示范性项目、国培中西部及幼师项目、省级培训项目、委托培训项目超过300项,项目县超过40个,培训班超过1000个,培训人数近6万人。成立“四川智慧教育联盟”,积极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联盟成员学校达300余所。

办学条件逐步改善,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学校现有温江校区、人民南路校区、白果林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1100余亩,校本部在温江校区。校园建筑面积32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1亿元。图书馆馆藏图书157万余册,电子数据库19个,数字资源12TB。学校建有万兆校园网络。

学校面向全国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在四川的本科调档线居于省内同类学校前列。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5%以上,学校多次被四川省教育厅授予“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学校历经60余年教师教育办学历程,风雨兼程服务四川基础教育发展,薪火相传铸就四川基础教育辉煌。毕业生中涌现出一批在基础教育、企业和党政机关工作的知名人士。目前,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60余人,任市、州、县教育部门负责人150余人,中职和中小学校长1100余人,高级、特级教师等名优教师1万余人。回望历史,学校虽几经更名,但教师教育的中心地位稳固坚定,扎根巴蜀大地、根植基础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这是成都师范学院的历史使命和价值追求。

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分省计划表(简表)

成都师范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成都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来源分省计划表.xlsx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合计

四川

省外

收费标准
(元/人·年)

小计

文史

理工

其他

小计

重庆

安徽

江西

湖北

湖南

陕西

山东

广东

江苏

福建

云南

海南

小学教育

本科

四年

150

130

50

80


20


5


5







5

5

3700

学前教育

本科

四年

150

135

65

70


15










5

5

5

3700

心理学

本科

四年

120

110

75

35


10









5

5



4100

物理学

本科

四年

140

135


135


5








5





41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本科

四年

140

125


125


15


5


5


5







4100

工程造价

本科

四年

140

135


135


5









5




4100

汽车服务工程

本科

四年

60

45


45


15

5


5




5






4100

化学

本科

四年

150

135


135


15



5



5

5






4100

生物科学

本科

四年

150

135


135


15


5


5


5







4100

食品质量与安全

本科

四年

100

95


95


5










5



4100

贸易经济

本科

四年

140

119

50

69


21



5


6

5

5






3700

物流管理

本科

四年

135

130

60

70


5










5



3700

资产评估

本科

四年

140

135

70

65


5









5




3700

汉语言文学

本科

四年

260

239

239



21

5

5



6

5







3700

新闻学

本科

四年

80

75

75



5











5


3700

历史学

本科

四年

110

105

105



5











5


3700

文化产业管理

本科

四年

100

95

45

50


5








5





3700

地理科学

本科

四年

70

60

25

35


10









5


5


4100

思想政治教育

本科

四年

70

65

65



5











5


3700

英语

本科

四年

240

220

100

120


20

5


5

5



5






3700

翻译

本科

四年

70

65

30

35


5








5





3700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科

四年

200

179


179


21

5

5


5

6








4100

金融数学

本科

四年

60

55


55


5









5




41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四年

180

159


159


21

5


5


6

5







4100

数字媒体技术

本科

四年

120

115

40

75


5








5





4100

★美术学

本科

四年

150

134



134

16


5


5

6








10000

★艺术设计学

本科

四年

210

200



200

10








5


5



6000

★音乐学

本科

四年

200

179



179

21

5


5


6




5




8000

★音乐表演

本科

四年

70

70



70














10000

★体育教育

本科

四年

120

105



105

15







5

5


5



3700

★休闲体育

本科

四年

120

115



115

5







5






3700

■汽车服务工程

本科

四年

60

60



60














4100

■数字媒体技术

本科

四年

60

60



60














4100

▲小学教育

本科

四年

101

101

50

51















0

▲英语

本科

四年

50

50

25

25















0

●物流管理

本科

四年

7

7

4

3















0

合计

4423

4077

1173

1981

923

346

30

30

30

30

36

30

30

30

30

30

30

10
























备注:1.招生代码、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等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2.带“★”专业为艺术、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收;音乐表演专业招考方向(钢琴12人、声乐美声民族唱法30人、音乐舞蹈12人、小提琴2人、二胡4人、声乐流行演唱10人)。

3.带“▲”专业为四川省省属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带“●”专业为四川省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带“■”专业为四川省职教师资培养计划。

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成都师范学院,英文译名:Chengdu 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14389。

第三条 办学类型: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以本科生教育为主。

第四条 学校地址:学校现有温江校区、人民南路校区、白果林校区3个校区,校本部设在温江校区。各校区具体地址:(温江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人民南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4号,(白果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百寿路4号

第五条 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所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将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成都师范学院具印的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相关工作方案和原则,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8-66772012。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以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生源和就业等因素,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学校分省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也在学校网站中发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具体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加、降分投档政策,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第十四条 对往届考生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不限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五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非外语类专业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的原则,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的排序规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综、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综、语文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认可各生源省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考生专业与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相应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确定进档考生专业,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以上原则调剂录取到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计划满额,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考试成绩(艺术体育类考生还应含专业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 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资助体系,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缓减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将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对我校已经录取的考生提供可追踪查询录取通知书寄投状态的EMS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委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答考生问

1.请问成都师范学院的办学类型、培养层次?

答:我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以本科层次培养为主。

2.成都师范学院今年招生有什么变化?

答:我校今年新增地理科学、音乐表演2个本科专业,现有本科专业32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

3.学校今年是否招收省属公费生?

答:我校今年省属公费师范生,设有小学教育、英语2个本科专业;在省属深度贫困县招收紧缺物流管理本科专业公费生。

4.学校是否有奖、助、贷等制度?对贫困生如何资助?

答:学校形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学生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社会捐助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大二及以上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评国家奖学金”“学校学生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凡被我校录取并报到的学生,若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无法正常入学,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属实的学生可申评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助学金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学生因家庭遭遇严重灾害,家庭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的还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大学生可申请学费奖补;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学校针对已被录取并报到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5.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学校已建立了完善的职业规划、能力提升、就业创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工作体系,并在全国建立了广泛的就业网络,就业渠道畅通;在教育教学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课堂教学、素质培养、实践实训、能力提升等环节的培养,学生知识、技能、素质和能力得以极大提升,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五年超过95%,学校近年被省教育厅授予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6.学校生活条件如何?

答:学校聘请物业公司对学生宿舍实行专业化公寓式管理,由学校学生处负责监督。宿舍均为六人间,舒适安全、配套完善。室内配置主要有:独立卫生间(冷热水淋浴)、洗漱间、钢结构上下床、书桌、电脑桌、组合柜、网络接入口(wifi进寝室)、风扇等,饮用开水进楼层。学生宿舍区紧邻食堂、洗衣房、商业街等功能区,生活便捷。

7.进校后是否有调整专业的机会?

答: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应在进校学习一学期后,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教务处以学生转专业考试笔试、面试和第一学期成绩的综合评定作为转专业的依据,允许一定比例的优秀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具体按照《成都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8.如何获取教师资格证?

答: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四川省2016年以后(含2016年)入学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自行复习、备考。

9.学生是否有出国深造、实习就业的途径?

答:目前,学校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捷克、港台地区等国家及地区高校(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学校与美国太平洋路德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新西兰国立理工学院、马来西亚拉曼大学学院、马来西亚城市理工大学开展专升本、本升硕留学项目。与马来西亚拉曼大学学院资产评估、会计学专业(取得会计学学士学位后,ACCA考试豁免9门课程)开展“2+2”联合办学项目。与辅仁大学、铭传大学、新大学开展交换生项目,与捷克帕拉茨基大学暑期游学项目。此外,学生还可以通过参加暑期赴美带薪实习项目、赴海外汉语教师项目到海外实习、就业。出国深造及实习、就业事宜由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负责接洽,咨询电话:028-6677549366772779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招生咨询电话:028-66772145

招生咨询电子信箱:cdnuzsjyc@163.com

学校网址:www.cd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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