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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高校实施“阳光工程”招生的要求,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各省及省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名称: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3978)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制
学校地点:
文岭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滨海大道999号
文武砂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东漳路8号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简介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的一所民办高职院校。2012年,网龙网络有限公司正式入主学校办学。该公司是目前国内互联网领域的龙头企业,是中国游戏市场的开拓者和行业标准的制订者之一,核心业务涵盖了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和教育培训等。2021年,我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专业群被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A类立项建设项目。
“软件”:服务人的意志和工作的需求,数字化虚拟化解决硬件的有限和人的需求无限之间的矛盾,体现了行业需求导向和人本主义思想。
“福”:福州历来具有“有福之州”美称,福是中华民族世代传承的伟大信念和不懈追求,寄托了人们对幸福生活的期盼,体现了人们对美好未来的追求。
“软”:具有软实力的意义,是通过不断追求卓越完善自我形成的强大吸引力,具有强大的说服力和渗透力。学校秉承“培养好一个孩子,造福一个家庭,为国家和社会贡献一份力量“的育人理念,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战略,强化改革创新,探索职业院校办学“福软”模式,不断提升办学综合实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创新型数字工匠。
学校秉承“软件”内涵释义,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和人全面可持续发展,坚持依托产业服务产业办学思路,坚持“以数字为基础”“以设计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倡导艺术与技术融合,秉承“厚德笃行、励学强技”校训,确立“立足福州,面向福建,辐射全国,服务数字产业”的办学定位,以“校企一体化办学”为发展路径,着力为“数字福建”、“数字福州”的建设,培养以“数字 +”为主体的研发、设计、运营一线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招生专业、计划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计划均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二)学校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下进行。
(三)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特殊群体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规则
(1)福建省
普通类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艺术类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体育类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体育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体育类综合分=高考总成绩×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成绩排序: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应先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综合分排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先根据艺术类考生和体育类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其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执行各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在满足已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我院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高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各省规定的同分处理原则进行排序。
3.未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原则如下:按考生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4.录取后按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生办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5.我院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6.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24年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8.我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各专业无英语口试要求。
9.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收费标准与报到注册
1、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审批标准收费。
院系 | 专业名称 | 学费 |
游戏产业学院 | 游戏艺术设计 | 10500元/学年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
产品艺术设计 | ||
室内艺术设计 | ||
数字媒体技术 |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
动漫制作技术 | ||
书画艺术 | 13000元/学年 | |
智能产业学院 | 软件技术 | 10500元/学年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
智能建造产业学院 | 建设工程管理 | 10000元/学年 |
建筑室内设计 | ||
工程造价 |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
智能建造技术 | ||
数字金融产业学院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9500元/学年 |
金融科技应用 | ||
大数据与会计 | ||
现代物流管理 |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
容艺影视产业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10500元/学年 |
动漫设计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
网络直播与运营 | ||
现代通信产业学院 | 现代通信技术 | 10500元/学年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 | ||
网络规划与优化技术 | ||
数据产业学院 | 大数据技术 | 10500元/学年 |
区块链技术应用 |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
工业软件开发技术 | 13000元/学年 | |
未来技术产业学院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13000元/学年 |
智能机器人技术 | ||
工业互联网应用 | ||
智能光电技术应用 | ||
公共基础部 | 运动训练 | 10500元/学年 |
2、退费方法:执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关于学生退费的有关规定标准。
3、住宿费收费标准: 4人间1600元/学年,5人间1400元/学年,6人间1200元/年。暂时按照4人间统一收取,5或6人间注册后退回差额。
六、奖、助学金的设定
1、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享有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一次性奖励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一次性奖励5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特别困难:4500元/每学年,困难:2800元/每学年),其中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2、学校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中职考生在学期间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国家一级)三等奖及以上,给予奖励人民币6000元;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省一级)一等奖,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省一级)二等奖给予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元。
3、学校设立学校奖学金: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200元 。
4、勤工助学: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15元人民币。
七、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fzrjxy.com
招生咨询电话:0591-83843292、18905009495
招生咨询QQ群:178669772
招生办传真:0591-83843292
招生投诉电话:0591-83843281
八、附则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本章程解释权归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公室代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