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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学院2021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武夷学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层次及办学类型
学校全称:武夷学院
学校代码:10397
学校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号(邮编354300)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武夷学院是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前身为创办于1958年的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曾于1962年组建为本科院校——南平师范学院,也是800多年前朱熹亲手创建的武夷精舍(书院)的传承者。学校坐落在“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武夷山。
三、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学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录取原则。
3、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4、学校对于学生的外语语种要求除外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学校只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5、学校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录取政策。
6、录取规则: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投档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参见闽价费〔2004〕16号、闽价费〔2014〕183号等相关文件,如学费标准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按照实际入住宿舍条件每人800~1400元/学年的标准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最新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学费和住宿费清退根据《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助学政策
1、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先为其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采取相应办法予以资助。
2、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向已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地区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开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区,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由贷出金融机构审批。
3、国家助学金 为资助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省、设区市财政和学校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特困生4500元/人/年,贫困生2800元/人/年。
5、社会助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武夷学院虹润助学金、开明慈善基金武夷学院星空助学金、“光明关爱生命基金”学生重大疾病救助等多种社会助学金。
6、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学费减免。
7、勤工助学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五、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根据《武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武夷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毕业本科生符合学校学位条例授予规定者,授予武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其他
1、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均对外公开。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申诉电话:0599-5137155。
2、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学校网址:www.wuyi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99—5136788。
3、本章程由武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夷学院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