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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陕西理工大学坐落在世界特色魅力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汉中,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36.1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68.49万平方米。现设有15个学院和2个教学实验实训中心。设有62个本科专业,全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2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295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19人。学校坚持“立足陕西,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秉承“明德、砺志、博学、笃行”的校训,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现拥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理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经济学、汉语言文学、生物科学等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6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名牌专业,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试点学院,10个省级教学团队,12名省级教学名师,1个国家级和4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校以来,学校累计为国家培养了13万余名专业技术人才,其中绝大多数已经成为所在行业、部门或地区的业务骨干、学术带头人和优秀管理人才,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高办〔2021〕6号)精神,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高等教育质量要求,培养复合型人才,进一步做好陕西理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批准,2021年陕西理工大学确定18个专业进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共730人。招生专业与计划见下表: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普通高校获得学士学位的2021年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2.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注册。
3.每生限报一个专业,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日—5月5日24:00截止
报名考生请登陆陕西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陕西理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
登录网址:
https://zsjyw.snut.edu.cn/zsw.htm
2.报名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压缩包):
(1)填写完整的《陕西理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电子版;
(2)本人签字确认的《陕西理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扫描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籍证明和成绩单);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在20-40 KB之间,JPG格式。
注:报名材料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所有材料以“报考专业+姓名+电话”统一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请将报名材料在截止日期前发至指定邮箱:slgzsb@126.com(无需邮寄纸质材料)。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于2021年5月11日前在陕西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届时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与录取
1.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线上综合面试。各专业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学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陕西理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及复查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保证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者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培养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在校期间不能申请转专业。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规定学制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普通高考录取的相同专业本科生标准执行。
七、组织机构与监督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二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八、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九、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916-2641900
学校招生信息网:
https://zsjyw.snut.edu.cn/zsw.htm
通讯地址:陕西理工大学东一环路1号
学校邮编:723001
微信公众号:陕西理工大学招生办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1号
电话:0916-2641900 2641884
传真: 0916-2641884
学校网址:http://www.snu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snut.edu.cn
招生邮箱:zsb@sn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