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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项目介绍
一、政府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施行设立的。
资助标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4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2000元。
2.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补助金
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补助金是国家为了确保在内地高校学习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含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不含留级生及新疆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委培生或定向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资助项目。
资助标准:视每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疆少数民族学生人数及困难程度情况而定。
二、社会捐赠助学金
1.仲明助学金
仲明大学生助学金是广东碧桂园董事长杨国强于1997年起捐资100万元设立并委托羊城晚报报业集团管理和发放的。“仲明”是捐助者没有读过一天书,不识字但慈祥勤劳的母亲的名字。“仲明助学金”是为纪念她而设的。
仲明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大一新生,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受助学生需每年向捐赠方汇报学习生活情况并填写《仲明成长汇报表》。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共资助一年。
资助方网址:http://www.zmzx.org/
2.有美助学金
有美助学金由中国亚德客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捐赠设立,属于亚德客“蓝色助学工程”活动的一部分。“蓝色助学工程”以“资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宗旨,帮助贫困学生实现“希望通过知识改变命运、智慧创造未来”的美好梦想。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600元,共资助四年。
3.黄秉熙助学金
黄秉熙助学金由黄秉熙先生(已故)于2000年设立,旨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其完成学业,受助学生每年需向捐赠方汇报学习生活状况。
资助标准:每人2500元/年,共资助四年。
4.叶葆定助学金
叶葆定助学金由叶葆定先生(已故)捐资设立。叶葆定先生祖籍广东惠州,1934年毕业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叶先生深受其父遗志及岭南办学精神影响,毕生以行动践行“作育英才,服务社会”之精神,为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捐赠5400多万港元。2007年叶葆定先生捐赠100万人民币作为不动本设立基金,以其利息发放助学金。
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年,分两次发放,每次2500元,共资助一年。
5.冼为坚助学金
冼为坚助学金为香港冼为坚博士资助。冼为坚先生现为澳门濠江中学名誉校董、中山大学基金会的重要资助者。在中山大学有以他名字命名的“冼为坚堂”,是一座高等学术研究中心的研究大楼,为各类学术会议的召开提供理想的场所。2007年冼为坚先生捐赠500万港币作为不动本基金,以其利息为助学金,2009年开始发放。
资助标准:每人3000元/年,共资助一年。
6.关爱助学金
关爱助学金由孙兵、黄劼伉俪、邓远帆先生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其完成学业。受助学生每年需向捐赠方汇报学习生活状况。
资助标准:每人3000/4000/5000元一年,指定资助学生并资助至该学生毕业。
7.朱朝新助学金
朱朝新助学金由朱朝新副校长(已故)设立,2011年,朱朝新病逝,将50万元用于设立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其完成学业。该助学金为不动本,2015年开始评选。受助学生每年需向捐赠方汇报学习生活状况。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共资助一年。
8.新长城助学金
2002年9月,中国扶贫基金会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始组织实施的一项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它旨在以特困大学生为帮助对象,并为其提供经济资助和成长成才支持服务两个层面帮助的社会公益事业。 其工作目标是:动员社会力量,为特困大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帮助他们实现成才之梦;组建受助大学生互动团体-自强社,由社员共同管理,通过自助、助人、拼搏、服务社会,传递社会关爱,锻造自强之才。新长城希望得到海内外广大爱心人士和单位的捐助,不拘一砖一瓦,用关爱和知识共铸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新长城。
资助标准:根据不同资助项目而定。平均每人3000元一年,不同项目资助年限为2-4年。
9.回报社会助学金
回报社会助学金由谢克人先生等多位社会热心人士共同捐赠资助。受助学生需要定期参加“回报社会”助学金捐赠人举办的每年6次的见面会和社会公益活动,并定时汇报学习生活状况。
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年,共资助四年,分两次发放。
资助方网址:http://www.gbtc.net/
10.中海油助学金
中海油助学金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设立,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其完成学业。为了纪念宋庆龄,1982年5月29日,宋庆龄基金会在北京成立。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从成立到现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始终不渝地遵循“增进国际友好,促进祖国统一,发展少儿事业”的三项宗旨,坚持“开门办会“和”实验性、示范性“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海内外友好组织和热心人士的支持、帮助下,在国际友好、两岸交流、扶贫助教、科学普及、文学艺术、体育卫生等诸多领域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在国内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受助学生签订承诺书,在有经济能力时返还助学金资助更多有需要的同学;需每年向捐赠方汇报学习生活情况。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共资助一年。
资助方网址:http://www.sclf.org/
11.徐远志霍詠如慈善助学金
徐远志霍詠如慈善助学金由徐远志霍詠如慈善基金捐赠资助,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帮助其完成学业。受助学生需要参加每学期一次与助学金捐赠人举办的见面会。续评学生绩点要求在全部课程平均绩点在2.0以上。受助学生每年须向捐赠方汇报学习生活状况。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6000元,连续资助4年。
12.徐嘉信助学金
徐嘉信助学金由徐灏荣先生、徐婷芝女士捐赠资助,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帮助其完成学业。受助学生需要参加每学期一次与助学金捐赠人举办的见面会。续评学生绩点要求在全部课程平均绩点在2.0以上。受助学生每年须向捐赠方汇报学习生活状况。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4年。
13.恩志助学金
恩志助学金由徐嘉慎先生捐赠资助,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帮助其完成学业。受助学生需要参加每学期一次与助学金捐赠人举办的见面会。续评学生绩点要求在全部课程平均绩点在2.0以上。受助学生每年须向捐赠方汇报学习生活状况。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连续资助4年。
14.香港鹏善助学金
香港鹏善助学金由彭溢新先生捐赠资助,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帮助其完成学业。受助学生需要参加每学期一次与助学金捐赠人举办的见面会。续评学生绩点要求在全部课程平均绩点在2.0以上。受助学生每年须向捐赠方汇报学习生活状况。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4年。
15.展翅愿望助学金
展翅愿望助学金由黄杰超先生捐赠资助,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帮助其完成学业。受助学生需要参加每学期一次与助学金捐赠人举办的见面会。续评学生绩点要求在全部课程平均绩点在2.0以上。受助学生每年须向捐赠方汇报学习生活状况。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4年。
16.吴马带、吴惠慈助学金
吴马带、吴惠慈助学金由吴惠恩先生、林倩如女士捐赠资助,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帮助其完成学业。受助学生需要参加每学期一次与助学金捐赠人举办的见面会。续评学生绩点要求在全部课程平均绩点在2.0以上。受助学生每年须向捐赠方汇报学习生活状况。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4年。
17.雷巧容助学金
雷巧容助学金由吴惠恩先生、林倩如女士捐赠资助,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帮助其完成学业。受助学生需要参加每学期一次与助学金捐赠人举办的见面会。续评学生绩点要求在全部课程平均绩点在2.0以上。受助学生每年须向捐赠方汇报学习生活状况。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4年。
18.陈百伟慈善助学金
陈百伟慈善助学金由陈百伟先生捐赠资助,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帮助其完成学业。受助学生需要参加每学期一次与助学金捐赠人举办的见面会。续评学生绩点要求在全部课程平均绩点在2.0以上。受助学生每年须向捐赠方汇报学习生活状况。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连续资助4年。
19.明辨助学金
明辨助学金由广州市君慧服装有限公司捐赠资助,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完成学业。受助学生每年须向捐赠方汇报学习生活状况。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连续资助4年。
20.罗焯医科学生助学金
罗焯医科学生助学金由罗焯先生、梁婉婷女士捐赠资助,资助对象是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医学本科大一新生,要求学生高考成绩优秀。受助学生每年须向捐赠方汇报学习生活状况。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共资助一年。
21.曹遗森助学金
曹遗森助学金由曹遗森先生捐赠资助,资助对象是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大一新生,来自凤庆(云南)的学生优先考虑。要求学生每个学年参加不少于50小时的社会公益活动,并签署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有经济能力时回捐该助学金。受助学生每年须向捐赠方汇报学习生活状况。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共资助两年。
22.柯麟助学金
柯麟助学金由广东柯麟基金会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医科学生。申请条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人均收入300元(含)以下;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本年度未获得其他任何捐赠奖学金、助学金和资助的学生优先。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共资助一年。
23.培英工程助学金
培英工程助学金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该项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庭经济困难的本科新生,申请条件需符合以下其中一条:孤儿或单亲家庭孩子;父母双亲患重病或残疾或年迈或失去劳动力,家庭经济收入微薄,无其他亲友资助者;父母双方下岗且收入低微者;家庭刚被当地民政部门列为特困户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广州政府当年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者。
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一年,共资助一年。
24.“精英助力计划”助学金
广东省长江公益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了“精英助力计划助学金”,旨在从经济上帮助我校本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受助学生每年须向捐赠方汇报学习生活状况。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共资助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