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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的培养能力和办学实际,学校决定2020年继续招收艺术类专业以及中韩合作艺术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的考生共360名。
一、招生省份、专业与计划
序号 | 省份 | 数字媒体艺术 | 视觉传达设计 | 电影学 |
1 | 湖北 | 15 | 25 | 25 |
2 | 湖南 | 10 | 15 | 20 |
3 | 河南 | 10 | 10 | 20 |
4 | 山东 | 10 | 10 | 15 |
5 | 四川 | 10 | ||
6 | 浙江 | 10 | 20 | |
7 | 河北 | 10 | ||
8 | 江西 | 5 | 10 | |
9 | 重庆 | 5 | 5 | |
10 | 辽宁 | 5 | ||
11 | 广东 | 10 | ||
12 | 安徽 | 5 | 10 | |
13 | 陕西 | 5 | ||
14 | 山西 | 10 | 10 | |
15 | 广西 | 10 | ||
16 | 江苏 | 10 | 10 | |
预留 | 5 | 5 | 5 | |
合计 | 60 | 150 | 150 |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规定的2020年美术类专业或编导制作类专业报名条件。
2.参加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美术类或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达到该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本科院校合格线,取得省统考合格证。
3.符合教育部有关高考的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生源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线。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文学功底及艺术素养。报考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弱、色盲。
三、录取原则
1.考生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规定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2.我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折算办法,按其投档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省统考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都相同时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高的优先录取。
3.美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开排名,按照综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市、自治区),按照文理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四、专业培养说明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代码:130502H)、电影学(专业代码为130303H),为我校与韩国东西大学联合办学项目。
(1)采取3+1培养模式。学制一般为4年。大二下学期至大三上学期必须到韩国学习,全英文授课,其他时间在国内学习。
(2)学生录取报到时考生及其家长需签订赴韩国学习的承诺书,确保能如期赴韩学习,否则无法正常毕业。
(3)学生入学后不能调整到非中韩合作办学项目专业。
(4)学习期满,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分别授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韩国东西大学(DongseoUniversity, Korea)学士学位证书。
2.数字媒体艺术
按校内艺术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习期满,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按2020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2019年视觉传达设计和电影学专业每年学费为人民币35,000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年学费为人民币9000元)。
六、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监督。
2.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证有不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考试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其他说明
1.我校今年不单独组织艺术类校考,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
2.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2020年有关艺术类招生有新的要求,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3.本招生简章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3
学校网址:http://www.zuel.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zuel.edu.cn/
招生咨询电话:88386178; 88386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