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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大学 法学院
历史沿革:大理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2001年组建的大理学院政治与经济系(社科部),历经20年的办学历史。2016年9月,法学院从原政法与经管学院中拆分成为独立建制的学院。
办学定位:坚持立足大理、面向云南、辐射周边省区的服务定位;坚持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的目标定位;坚持以本科教育为根本,以研究生教育为提升的层次定位。
基本情况:目前学院专兼职教师54人,专职教师中博士占比74%。设有法学、知识产权2个专业教研室,有综合办、教学管理办、学生管理办和团委4个管理服务部门,有模拟法庭、案例教学2个实训室,有大理州地方立法研究院1个平台和4000多册专业图书。经过多年的努力,法学院在教师队伍、教学质量、硬件设施、办学规模、科研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学院已形成较为鲜明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特色,培养的学生具备有用、好用、实用的特点,深受社会用人单位欢迎。同时,学院面向各行各业开展科研服务、培训、咨询、人才培养等业务,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发展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强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系统推进综合改革,围绕“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教师、一流课程”建设总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主线,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开放发展道路,实施人才强院、学术兴院、质量立院、文化铸院、开放活院战略,持续推进学科、专业、队伍、课程建设,全面提升办学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把学院建设成为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并举、教学与科研并重,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具有较强教学、科研、服务功能的省内一流、西部地区有一定知名度的教学研究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