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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节 学校全称:中国美术学院(英文名称China Academy of Art,国标代码10355),前身为国立艺术院,创建于1928年,现为浙江省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美术学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在全国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美术学、设计学均获评A+,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分获A-、B+,学科综合水平居全国艺术院校之首。2019年,中国画、书法学、绘画、雕塑、跨媒体艺术、艺术史论、建筑学、风景园林、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13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美术学、公共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7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坚守「建设体现中国文化美术研究和教育最高水平的世界一流美术学院」的办学定位,着力培养「品学通、艺理通、古今通、中外通」的「四通」人才。现已有杭州南山校区、杭州象山校区和上海张江校区等三个校区,目前正在规划建设杭州良渚校区,计划于2021年建成。
第三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全国统一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招生重大事宜并报学校党委会决策。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主管校领导担任主任。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外地(非办学机构所在地)考点招生工作组,负责该考点的宣传、咨询和招生考试。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计划招收本科生1823 名(面向浙江省招收「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本科生70名 ,具体见学校另行公布的招生章程),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具体为:
类别 |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类)方向 | 计划人数 | 学制 | 省统考科类 |
艺术类 | 中国画130406 | 01 | 中国画 | 48 | 4年 | 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要求 |
书法学130405 | 02 | 书法与篆刻 | 18+1 | 4年 | 书法学(未组织统考的省市除外) | |
03 | 书法学与教育 | 14 | 4年 | |||
艺术学理论类1301 | 04 | 艺术理论类 | 80 | 4年 | 无省级统考(个别省市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要求) | |
美术学类1304 | 05 | 造型艺术类 | 372 | 4-5年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
设计学类1305 | 06 | 设计艺术类 | 470 | 4年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
戏剧与影视学类1303 | 07 |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205 | 4年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
建筑学082801 | 08 | 建筑学 | 95 | 4-5年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
环境设计130503 | 09 | 环境艺术 | 25 | 4年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
艺术与科技130509 | 10 | 艺术与科技 | 250 | 4年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
数字媒体艺术130508 | 11 | 数字媒体艺术 | 75 | 4年 |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 |
录音艺术130308 | 12 | 录音艺术 | 15 | 4年 | 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要求 | |
普通类 | 工业设计080205 | 13 | 工业设计 | 85 | 4年 | 直接通过普通类高考录取 |
*注:
①各专业(类)中所包含的专业方向详见第四章的「三、2021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方向」。
②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专业中计划「+1」指1名2020年招生2021年入学的新疆预科生计划。
③工业设计专业拟面向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上海市招生,其中浙江省拟计划招收50人,省外拟计划招收35人。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报考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
4、省级统考合格生源(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涵盖的专业除外),艺术理论类专业各省对省级统考有要求的按各省要求执行。
特别提醒:对于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须在物理、历史、技术3门科目中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须选考物理科目方可报考;其他专业对考生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触犯刑法已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第五章 报考要求与流程
第十三条 凡符合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理「网上报名与交费」手续。未按规定流程报考或报考手续不全的视为报考不成功,不得参加考试,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一、网上报名时间:
初试报名:2020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逾期不予补报)。
复试报名: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6日(逾期不予补报)。
【艺术学理论类、建筑学无需校考报名】
二、报名网址
考生请登录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进入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报考系统(http://user.artstudent.cn/login/10355.htm)。若上述报名通道出现报考拥堵的情况,我校将开通备用报名通道。
三、网上交费标准:考生招生考试费按初试每人次180元标准交纳(中国画专业在报名时交纳)。
四、报考专业限额:
初试:考生可在初试报名类别中国画、书法学、美术学与设计学类、录音艺术中选择一个报名。其中:书法学、美术学与设计学类、录音艺术参加初试,中国画专业直接参加现场复试。
复试:书法学专业初试合格考生选择本专业其中一个招考方向参加现场复试;美术与设计学类初试合格考生可选择填报二个招考专业(类)参加现场复试。请考生合理安排考试时间,避免考试冲突。
第六章 考试事项
第十四条 初试
初试时间:2021年1月13日——1月15日(我校将根据初试报名人数,以计算机随机方式编排分日分场次考试,考生可于2020年12月31日起登录网上报考系统查询具体考试场次、时间)
考试形式:网络远程考试
初试考试安排与初试考试科目
初试报名类别 |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 | 专业代码 | 招考专业(类、方向)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长 |
书法学 | 书法学130405 | 02 | 书法与篆刻 | 书法基础 | 1小时 |
03 | 书法学与教育 | ||||
美术学与设计学类 | 美术学类1304 | 05 | 造型艺术类 | 素 描 | 2小时 |
设计学类1305 | 06 | 设计艺术类 | |||
戏剧与影视学类1303 | 07 |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
环境设计130503 | 09 | 环境艺术 | |||
艺术与科技130509 | 10 | 艺术与科技 | |||
数字媒体艺术130508 | 11 | 数字媒体艺术 | |||
录音艺术 | 录音艺术130308 | 12 | 录音艺术 | 具体初试另行公告 |
初试注意事项:
1、我校于2021年1月9日——1月15日开放网络远程考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进入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报考系统(http://user.artstudent.cn/login/10355.htm)打印「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初试准考证」。
2、考生凭「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初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网络远程考试(初试),考试中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3、初试只评科目合格与不合格,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初试合格人数(参加复试人数)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数的8倍。初试考试成绩将于2021年1月底前公布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考生可登录查询初试考试结果。
4、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招生网发布的有关网络远程考试的相关公告。
第十四条 复试
考试形式:现场考试
考试地点:中国美术学院象山中心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352号)
复试考试安排和复试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 | 专业代码 | 招考专业(类、方向) | 考试科目一 上午 (满分100分) | 考试科目二 下午 (满分100分) | 考试科目三 下午 (满分100分) | 考试时间 | |||
中国画130406 | 01 | 中国画 | 中国画基础 | 3小时 | 中国画创作 | 2.5小时 | 3月12日 | ||
书法学130405 | 02 | 书法与篆刻 | 书法 | 2.5小时 | 篆刻 | 2.5小时 | 古汉语 | 1小时 | 3月12日 |
03 | 书法学与教育 | 书法 | 2.5小时 | 写作 | 2.5小时 | 古汉语 | 1小时 | 3月12日 | |
美术学类1304 | 05 | 造型艺术类 | 色彩 | 2.5小时 | 素描 | 3小时 | 速写 | 1小时 | 3月12日 |
设计学类1305 | 06 | 设计艺术类 | 色彩 | 2.5小时 | 设计创作 | 2.5小时 | 速写 | 1小时 | 3月13日 |
戏剧与影视学类1303 | 07 |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色彩 | 2.5小时 | 命题创作 | 2.5小时 | 速写 | 1小时 | 3月14日 |
环境设计130503 | 09 | 环境艺术 | 色彩 | 2.5小时 | 设计创作 | 2.5小时 | 速写 | 1小时 | 3月13日 |
艺术与科技130509 | 10 | 艺术与科技 | 色彩 | 2.5小时 | 设计创作 | 2.5小时 | 速写 | 1小时 | 3月14日 |
数字媒体艺术130508 | 11 | 数字媒体艺术 | 色彩 | 2.5小时 | 设计创作 | 2.5小时 | 速写 | 1小时 | 3月14日 |
录音艺术130308 | 12 | 录音艺术 | 具体复试另行公告 |
特别说明:
*中国画基础:主要考查中国画专业基础素养和造型能力(含书法)。中国画创作:主要考查中国画专业创作和独立思考能力。考生报考中国画专业时,以传统笔墨技法或素描速写技法选择其一进行考试(选择素描速写技法不考查书法)。
*设计创作:主要考查考生创意逻辑能力和设计表现能力。
*命题创作:根据命题以素描或色彩完成单幅美术创作。
复试注意事项:
1、我校于2021年3月6日——3月14日开放现场校考复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进入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报考系统(http://user.artstudent.cn/login/10355.htm)打印「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复试准考证」。
2、考生凭「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考试专业复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复试。考试中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3、考生须在普通高校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户籍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和体检。(注:参加校考专业的考生只有取得中国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后,方可填报中国美术学院志愿。)
4、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由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5、专业复试考试成绩将于2021年4月中旬公布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考生可登录查询复试考试结果、打印复试成绩单。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
6、中国美术学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
2021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方向
专业大类及所含方向 | 备注 | |
专业(类) | 专业(专业方向或工作室) | |
中国画 | 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综合) | 中国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后新生入学前,按综合分和考生专业方向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分流到人物、山水、花鸟、综合等四个专业方向。 |
书法学 | 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书法学与教育) | 书法学专业教学从一年级入学后按各自专业方向展开。 |
艺术学理论类 | 艺术理论类【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史与史学理论、视觉文化研究)、艺术管理】 | 艺术理论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后新生入学前,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考生专业(方向)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分流到艺术史论(艺术史与史学理论)、艺术史论(视觉文化研究)、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等四个专业(方向)。 |
造型艺术类 | 绘画(油画、综合绘画、版画、壁画)、雕塑(该专业学制5年)、公共艺术(纤维艺术、公共雕塑、场所空间艺术、景观装置、艺术工程与科技)、跨媒体艺术、美术学【公共美术教育、教师教育(该专业按师范类要求培养)】、文物保护与修复 | 造型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
设计艺术类 | 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会展设计、综合设计、色彩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染织设计、室内纺织品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玻璃艺术设计、饰品艺术设计、漆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 | 设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 摄影、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广告、影视编导)、动画(动画、插画与漫画、游戏设计艺术、数字交互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
建筑学 | 建筑学【建筑(学制5年)、城市(学制5年)、景观】 | 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后新生入学前,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考生专业方向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分流到建筑、城市、景观等三个专业方向。 |
环境设计 | 环境设计(环境艺术) | 环境设计专业教学从一年级入学后展开。 |
录音艺术 | 录音艺术 | 录音艺术专业的学生入学后进入影视与动画艺术学院完成四年制学习。一、二年级进行专业基础学习(含美术基础、音乐基础),三、四年级分别进入影视音乐制作、音频工程与录音、声音艺术表现等方向进行专业学习。 |
艺术与科技 | 艺术与科技 | 艺术与科技专业设置在良渚校区,是跨学科创新设计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
数字媒体艺术 | 数字媒体艺术 |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设置在良渚校区。 |
工业设计 | 工业设计 | 工业设计专业设置在良渚校区,是跨学科创新设计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
注:《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详见中国美术学院教务网http://jwc.caa.edu.cn
第七章 录取办法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开设的艺术学门类下所有专业以及建筑学类专业文理兼招,属于艺术类第一批录取,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工业设计专业安排在普通类录取,具体录取批次按计划投放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统考,省统考合格后,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成绩才有效。请考生咨询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的统考合格要求,我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统考专业合格要求执行。
(二)报考我校的全国考生均按我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新一段线的75%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服从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按此录取仍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调剂录取。
(三)学校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四)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五)学校开设的艺术学门类下所有专业以及建筑学类专业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不分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以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艺术学理论类专业:符合各省统考要求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2)建筑学专业: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3)其他艺术类专业:本校自主命题的专业复试考试分数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复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复试成绩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综合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 = 专业复试成绩总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六)工业设计专业录取按计划投放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投档规定执行,进档考生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分别以物理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七)对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八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视情节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取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每生15000元/学年(其中艺术学理论类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住宿费按规定另行缴纳。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8000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中国美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中国美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164630
传真:0571—87164629
外籍人士报考我校,请致电国际教育学院或登录网站查询(网址:http://admission.caa.edu.cn,联系电话:0571—87164712)。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简章、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