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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24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分类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059(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199号(邮编36102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高考统招、具有独立建制的全日制高等院校(院校代码14059)。
三、 2024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专业及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2024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本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的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 录取原则:
(1)学校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各批次录取分别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中职学校类考生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前先进行获得免试资格考生的录取,再进行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
(3)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4)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特殊群体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5)2024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6)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参加相应批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对于已参加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4年6月30日前才获得相关大赛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补录取,其他考生不再调整录取。
(7)学校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录取照顾政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8)学校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五、2024年我校高职分类考试收费项目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费。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 |
440105 | 风景园林设计 | 12800 | 510215 | 动漫制作技术 | 12800 |
440106 | 建筑室内设计 | 12800 | 530207 | 国际金融 | 12800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15800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12800 |
460703 | 汽车电子技术 | 12800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12800 |
5101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12800 | 5305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2800 |
510108 |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 12800 | 530701 | 电子商务 | 12800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4800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12800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4800 | 530704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12800 |
510203 | 软件技术(程序设计) | 15800 | 530706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12800 |
510203 | 软件技术(游戏开发技术) | 15800 | 540101 | 旅游管理 | 12800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12800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12800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15800 | 550104 | 产品艺术设计 | 12800 |
510206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12800 | 550109 | 游戏艺术设计 | 12800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12800 | 550113 | 广告艺术设计 | 12800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15800 | 560216 |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 | 12800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12800 |
退费办法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执行。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招生办网址:http://zs.xmist.edu.cn,学校网址:http://www.xmist.edu.cn ,咨询热线:0592-5591111、5531111,招生咨询QQ:19921412、1365418647,招生办传真:0592-6276719,招生投诉电话:0592-5591111。
八、本章程由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