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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20年考生问答
1.考生如何填报志愿才能满足专业要求
答:考生报考我院时,需将“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填写在第一志愿,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均满足除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法学以外的专业志愿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法学专业按招生计划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满额为止。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录取原则
答: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开设的所有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投档顺序,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择优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档原则录取。
投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普通类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考生则先比较专业课成绩;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课总成绩;若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对于已投档考生,不符合考生所报专业录取原则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给予退档处理。
对于江苏省进档后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普通类专业要求选修测试科目等级CC及以上,必修测试科目等级4C,技术科目合格。如普通类进档考生投档分(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以语文(含附加分)、外语、数学为顺序,理工类以数学(含附加分)、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普通类进档考生总分及各科目分数均相同则结合考生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A+→A+B+→AA→B+A+→A+B→AB+→B+A→BA+→A+C→AB→B+B+→BA→CA+→AC→B+B→BB+→CA→B+C→BB→CB+→BC→CB→CC;如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仍相同,则比较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A等级赋3分,B等级赋2分,C等级赋1分,D等级不赋分)。若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艺术类专业要求必修测试科目等级D不超过3门。如艺术类进档考生投档分(投档分=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相同则比较专业课总分,若专业课总分相同则比较文化课总分,若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以语文(不含附加分)、外语、数学为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进档考生投档分、专业课总分、文化课总分及各科目(语文不含附加分)成绩均相同,则比较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A等级赋3分,B等级赋2分,C等级赋1分,D等级不赋分)。若考生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之和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艺术类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各省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吉林省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
辽宁省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
浙江省考生综合分=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内蒙古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河北省考生综合分=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70%
江苏省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
山东省考生综合分=文化课成绩*30%+专业课成绩*70%
3.学生毕业后待遇
答: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的招生由国家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中经省级招生部门择优录取。学生入学后,学院依据教育部教学【2014】11号文件为学生进行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升学等待遇均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完全相同。
4.2020年招生人数、招生专业数、学费收取及学生退学退费办法
答:2020年具体招生人数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本科招生专业35个。新生入学后因故退学,按月计算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5.国际交流与合作
答:学院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韩国、日本、法国、俄罗斯、新加坡等国家一批高校建立合作办学和校际交流关系,开展了一系列重要的交流合作项目。2017年我院与美国特拉华州立大学开展国际教育交流合作项目,为学生到美国参加学习和实践锻炼提供平台,对推进人才培养国际化战略,增强办学实力和竞争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6.哪些专业限制外语语种
答:除商务英语专业、英语专业只招英语外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7.毕业生考研、就业、创业情况
答:学院以“两强”办学特色为基础,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即引入校内定单培养、携同育人的企业;拓宽校外人才市场,与各省人才中心、大型企业结成就业协作单位,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构建起广泛的就业信息网络化平台。近年来学院在毕业生就业方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与美、日、韩、俄等国高校建立联系,为学生留学或实习提供机会。在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等地区建立就业实习基地。截止2020年,已有十七届毕业生,学生毕业当年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考研人数逐年上升。参加创业培训学生约1600人,已有多名学生成功创业。
8.奖学金、助学金情况
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我院学生均可经评选享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机会。除各种国家级奖助学金外,学院还设立陈坚奖学金、单项奖,用于激励学生“成人、成才、成功”。
9.办学性质和办学层次
答: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首批确认为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2014年3月正式被吉林省教育厅确认为吉林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单位。办学层次为本科,国家计划内招生,全国统一网上录取。
10.如何查询录取结果
答:查询录取结果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ccutchi.com)点击“招生信息”栏目或直接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cutchi.com),关注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录取信息,输入考生本人考生号及身份证号进行录取查询。
2.通过手机等其他通讯工具关注招生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ccutchi)查询录取结果。
3.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431-82684666进行电话咨询。
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到学院参观、实地考察和咨询。
注:最终录取结果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