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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公告

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教育部教学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及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将考生和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复试小组负责具体考核选拔。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其职责是:

 

1.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部署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审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

 

3.领导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4.审核拟录取名单(含调剂拟录取名单);

 

5.协调、研究和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拥有对此问题的行政裁决权。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其职责:

 

1.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程序,组织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2.制定本单位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专业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3.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式在编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三)复试小组

 

各学院须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 5 人,复试秘书1人。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随机分配进组。其主要职责:

 

1.负责本学科复试考核的实施;

 

2.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集中统一管理。

 

三、复试

 

(一)复试通知

 

学校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已根据一志愿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一志愿考生自行查看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上线名单不再另行通知。调剂考生的复试通知通过研招网发送。

 

(二)复试方式及时间

 

我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采用学信网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结合其它远程系统作为复试系统(具体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请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附件《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

 

复试时间于2021323日开始。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通知。

 

(三)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全校差额复试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门类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学校将严格按照我校划定的分数线遴选符合要求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四)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考生须按照报考院系要求通过指定方式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往届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获得学位者还应提交学位证书);

 

3.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及大学期间成绩单;

 

4.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复试前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内容

 

1.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在公布的复试大纲范围内,试题形式和考试时间有所变化。

 

2.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3.外语面试。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加试只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具体见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

 

(六)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1.网络远程复试采用二机位(电脑作为面试使用,手机作为环境检测使用)。

 

2.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1台和智能手机1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手机需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操作系统版本不能太低。电脑和手机有充足电量能够完成复试工作。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需要提前下载安装chrome浏览器最新版。下载地址:https://www.google.cn/intl/zh-CN/chrome/。面试前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

 

3.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可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4.设备摆放要求:登录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的电脑作为远程面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手机作为二机位,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5.个人仪表要求: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6.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同时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7.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学校要求。

 

8.我校远程网络复试平台考生端默认采用考生报名登记的移动电话短信验证码登录,如考生电话跟报名时登记不一致,请及时电话联系报考学院。

 

9.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调剂

 

(一)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二)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位门类范围内,并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四)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其中,如果我校学术学位专业的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一,申请调剂到该专业必须为英语一、数学一;如果我校学术学位专业的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二,申请调剂到该专业必须为英语一、数学一或数学二;如果我校学术学位专业的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三,申请调剂到该专业必须为英语一、数学一或数学二或数学三。

 

(五)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五、录取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要求,按照《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

 

(一)录取标准

 

1.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的顺序,参照初试、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在指标范围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经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余下名额接收调剂生。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我校《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排序录取。

 

3.若拟录取考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4.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其间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书面申请复议。

 

(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

 

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为了疫情防控安全,避免人员流动,拟录取考生为重庆交通大学应届毕业生的在我校校医院进行预约体检;其他拟录取考生可选择其它国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结果交至我校校医院。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考生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领导责任,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直接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室023-62652747;学校研招办023-62650942

 

八、其他

 

(一)因条件限制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或其它不可抗力致考生无法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经考生申请,我校核实后协商解决。有需要的考生须于 3 24 日前将申请书和生源地街道(乡镇)级民政部门开具 的 证 明 的 扫 描 件 或 照 片 发 送 至jyyzb@cqjtu.edu.cn。逾期未收到申请将视为具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

 

(二)凡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考生提交申请,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发 送 至jyyzb@cqjtu.edu.cn学校将严格根据教育部要求,严格对相关人员材料的审核。

 

(三)依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四)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五)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于替考、组织作弊、泄露考题等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入刑条件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七)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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