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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二、学校代码:51721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概况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前身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是1981年经原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培养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为主的高等学校,是我国最早开展生态环境教育的高校之一。学校被社会誉为环保系统的“黄埔军校”、环保人才的“绿色摇篮”。
2016年3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全日制普通应用型、技术技能型本科院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以生态环境教育为办学特色的本科高校,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共建高校,是“河北省第二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是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首批试点高校,是中美产教融合+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第三批建设高校。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教授和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先生曾先后兼任院长。
建校40年来,学校在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见证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历程。
六、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统筹考虑社会需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合理制定年度本、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专业招生计划请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招生网http://www.hebuee.edu.cn/zsw。
七、录取原则
(一)执行国家和各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对符合优惠照顾条件投档的考生,将严格按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规定执行。
(三)学校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生源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如生源所在省份无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业均属美术类,执行各省份投档规则。专业成绩均采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我校体育类专业执行各省份投档规则。专业成绩均采用生源省份相应的体育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四)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同一专业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对于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当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对于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五)录取中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是学校仅开设英语课程。
(六)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标准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对于环境工程、园林两个专业,色盲、色弱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学校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对于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体育类考生以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和录取的排序成绩,并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择优录取。
八、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九、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就业和创业情况
学校十分重视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并积极探索产学互动、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等办学模式改革。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光辉的朝阳事业,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应用技能型人才匮乏,毕业生就业前景十分广阔。我校近三年的毕业生就业率平均在95%以上,位居全省前列。往届校友遍布全国各地,其中大部分已经成长为用人单位的骨干和中坚力量,还有诸多校友创业成功,他们都为学生的成功就业起着榜样模范作用!
十一、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奖、助学
学校设有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制度,除国家助学金以外,还设立了6种奖学金及校内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每学年评定一次; 2、曲格平奖学金:5000元/年,每学年评定一次;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每学年评定一次; 4、可持续发展教育国际奖学金:1000-3000元/人,每学年评定一次; 5、蓝天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900元/人,三等奖600元/人,每学年评定一次; 6、单项奖学金分为科研创新奖、文明进步奖和优秀文体奖,奖金额为800-1000元/人,每学年评定一次。7、校内助学金:一档500元/年,二档1000元/年,三档1500元/年。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或学生特殊困难补助。
注:①曲格平奖学金:曲格平,教授,环境科学专家,原国家环保总局首任局长、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我校创始人、名誉校长、终身教授、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理事长。曲格平奖学金于2004年在我校设立,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与我校共同出资,以奖励学习成绩突出并在环境科学实践、环境学术研究、环保宣传教育、环保志愿者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目前曲格平奖学金仅有我校设立。②可持续发展教育国际奖学金:地球理事会联盟(ECA)、加拿大和谐基金会和东方环境科学研究院(OEI),为了鼓励勤奋好学、积极向上、热爱环境保护事业,在环境保护宣传、社区环境保护活动中的积极分子,于2006年10月在我校设立。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
邮 编:066102
电 话:(0335)7815777
网 址:http://www.hebuee.edu.cn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