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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厦门医学院2019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为确保我校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推进招生工作依法管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厦门医学院

学校代码:12631(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医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学历相应待遇。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高职招考面向中职医药卫生类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学生,拟招收专业为:护理;

“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印制的《福建招生资讯•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三、录取条件:

1、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组织身体复检,发现有不符合指导意见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所有专业均招英语考生。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具体招生工作,学校纪委办负责监督录取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二)录取规则: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2019年高职高专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

1、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所有报考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或者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以上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校本批次招生各专业录取均按照考生文考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考生文考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比例按照福建省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考生投档分相同时,录取按照福建省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

3、其他录取照顾政策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相关文件执行。

4、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有关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本批次录取学生收费标准按“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院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

356号)执行收费。

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局、福建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办理。

六、学历文凭和学校奖、助学金设置

本批次录取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厦门医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校特殊困难补助金。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学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学校网址:https://www.xmmc.edu.cn

招生公众号:厦门医学院招生在线

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中路1999号

咨询电话:0592-6275566、6375566、传真:0592-6275566

投诉电话:0592-6260313

八、本章程由厦门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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