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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师范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国标代码:10416
一、学校概况
上饶师范学院的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上饶师专,1959年更名为赣东北大学,文革期间停办。1977年复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上饶师范学院。2005年11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7年11月,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目前,校园占地面积1593亩,校舍建筑总面积47.88万平方米,在校生数14495人。教职工1325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33人,博士学位教师269人。
学校教学科研设施较为完善,拥有数字化校园网络、各专业实验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体育馆、标准塑胶田径场等先进的教学实验设施。截止2020年12月,有馆藏纸质图书159万册,教学科研仪器总值1.8亿元。近二十年来,学校教师共计发表科研论文6675篇,其中北图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级别论文2657篇;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4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7项。目前,学校已经成为全国朱子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全国辛弃疾研究的先行军,产出了一大批优秀成果,培养了一批在全国知名的专家学者;哲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国古典文学等学科研究快速发展,科研成果量质齐升,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49项。
经过61年的办学,学校已具有较深厚的文化积淀,形成比较鲜明的“师范性、地域性、多科性”办学特色。
2020年,我校拟招收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艺术类专业,共计715人。在江西,山东,黑龙江三个省份设置了书法学专业校考考点。
二、2020年艺术类招生本科专业、计划及专业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 拟招计划 | 考试科目 |
书法学(师范类) | 66 | 校考省份:临帖、创作; |
舞蹈表演 | 80 | 山东省:认可山东体育学院校际联考成绩 |
音乐学(师范类) | 150 | 江西省:认可统考成绩,器乐类按小专业方向(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竹笛、长笛、小号、扬琴、琵琶、二胡、古筝、笙、打击乐)录取。 |
舞蹈学 | 60 | 认可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
美术学(师范类) | 150 | |
视觉传达设计 | 52 | |
环境设计 | 77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0 | |
广播电视编导 | 40 |
注:以上各专业文理兼招,学制四年。最终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2020年书法学专业校考省份、考点、考试时间、计划一览表
省份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初拟计划 |
黑龙江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1月31日--2月1日 | 2月5日 | 4 |
山东 | 潍坊招办 | 1月13日--2月6日(1月18日至30日网上报名系统关闭) | 2月10日 | 12 |
江西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12月27日--1月3日 | 1月19日 | 6 |
注:1. 各地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相关省考试院或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相关省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
2. 承认统考专业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3. 以上各本科专业学费均为8000元/年。
四、办学层次
公办省属本科高校。
五、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均文理兼收。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校考专业:在校考专业成绩合格(如生源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需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若生源所在省设定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录取规则,则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高考文化总分×0.6)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2.非校考专业:在生源所在省份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若生源所在省设定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录取规则,则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专业总分×高考文化总分×0.6)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3.列入江西省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的音乐学(器乐)专业部分计划按小专业招生,考生在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和文化成绩达到江西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小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和视唱模唱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小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若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理)科综合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4.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5.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艺术类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将进行入学专业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注意事项
我校将于4月30日前在学校招生网(http://zsjy.sru.edu.cn/)与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布考试成绩,不邮寄专业合格证。如需专业考试合格证者,可从网上直接打印专业合格证。
七、通讯联络
咨询地点:上饶师范学院招生办(综合楼十楼1003室)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志敏大道401号
网址:http://zsjy.sru.edu.cn/
咨询电话:(0793)8150568、8150684(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93)8156531
邮 编:334001
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本简章未涉及到的事项或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