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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淮北师范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路100号(相山校区)、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8号(滨湖校区)。
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新生。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考生进档后,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按各省(直辖市)规定的投档办法进行录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4、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此外,男生身高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低于1.60米、有残疾的考生谨慎报考体育类、旅游管理类、舞蹈学、表演专业,以免影响今后学习或就业;报考社会学类专业应体貌端正、性格乐观、善于交流与沟通;外语类、法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表演、旅游管理类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5、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英语或日语口试成绩要求中等及以上(个别省市不加试外语口试除外),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150分制)。
6、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面向安徽招生的体育教育(足球教师试验班)专业,录取参阅我校《2023年体育教育专业(足球教师试验班)招生简章》。
8、艺术类专业均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联)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9、本科生奖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捐”等资助体系。其中,奖学金设置情况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时,学校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定的困难补助,组织勤工助学活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安徽省新生还可到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0、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颁发证书:淮北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标准: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执行,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不含音乐学)执行学费上浮政策,幅度10%。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1-3803276,3802146
电子邮件:zsb@chnu.edu.cn
网 址:https://zsb.c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