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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制度的暂行办法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绿色通道”暂行办法
为保证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体现党和国家对青年学生的关怀,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入学时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能全额交清学杂费的学生开设“绿色通道”,实行缓交部分学杂费的规定。
一、 申请缓交学杂费的条件: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有强烈学习愿望、暂时无法一次性交清学杂费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申请及审批要求:
1.由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本人向所属系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一式三份)
2.学生须在上一学年学杂费交清的前提下,并交清本年度学杂费的三分之一后,其余的学杂费(不包括住宿费等代办费在内)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请缓交。新生可根据家庭经济情况直接申请缓交。
3.困难学生申请“绿色通道”时,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和有关证明材料,并在申请表中写明缓交金额和还款计划。如发现有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学生,将取消其享受其他资助项目的资格,并记入学生档案。
4.各系(部)要认真核实有关证明材料,对申请人提出的缓缴学费的金额、还款计划进行严格把关,由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签字同意后,一式三份,分别交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务处、说书系(部)保管。
5.已办缓交学杂费手续的学生在入学后可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减免学杂费、社会资助、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校内奖学金等方式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努力完成学业。
三、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