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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范围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江西、湖南、山东等7个省(市)共招收本科生35名。
江苏考生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其余省份考生仅需参加省级统考或校级联考。
招生范围 | 考试形式 | 计划数 | 省级统考类别及说明 |
江苏 | 校考 | 7 | 无省级统考,需要参加学校线上初试,初试通过后线下复试 |
浙江 | 省级统考 | 3 | 播音主持类 |
安徽 | 省级统考 | 7 | 模块一(播音与主持艺术等) |
上海 | 省级统考 | 2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江西 | 省级统考 | 2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湖南 | 省级统考 | 4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山东 | 校级联考 | 10 | 无省级统考,需要参加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级联考,请及时关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sdyu.edu.cn有关校级联考的通知 |
注:1.具体分省招生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2.本专业学制四年,层次本科,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
二、报考条件
1.招生省份范围内且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考生须认同本简章内容并遵守所有招生考试规定。
2.考生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涉及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统考或联考需成绩合格。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4.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三、江苏考生校考报名及考试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江苏考生,须于2020年12月20日10:00起至12月24日17:00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此阶段无需缴纳报名费。
2.线上初试
(1)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提前注册“艺术升”考试系统(网址:http://user.artstudent.cn/),并于2020年12月27日10:00起至12月29日17:00前登录“艺术升”考试系统,缴纳初试费用60元/人,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线上初试。
(2)初试内容:1分钟以内的自备稿件播读。
(3)初试结果查询及复试费用缴纳
考生须于2021年1月7日10:00起至1月8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查询初试结果。初试通过的考生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线下复试费用(120元/人)。网上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线下复试资格。
3.线下复试
(1)网上选择线下复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纳线下复试费用的考生,须于2021年1月11日10:00起至1月12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考试并选择考试时间段。各考试时间段按照先到先选的原则,1月12日截止后考试时间段不得更改,逾期未在网上选择考试时间段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安排至未选满的时间段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不得更改。
1月15日10:00起至考试结束前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月17日开始,具体安排视报名情况而定,考试时间以网上打印准考证为准。
地点: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南区文科综合楼1003号楼(苏州市工业园区文景路),具体详见准考证。
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试具体事宜将在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苏大本科招生”微信订阅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复试内容:
指定稿件播读 分值140分。
话题评述 分值140分。
才艺综合(才艺、形象气质。才艺展示的形式可为舞蹈、小品、曲艺、声乐及朗诵等。考生自行携带所需乐器、伴奏带,伴奏带须做成mp3格式存储在U盘中,限时3分钟以内) 分值120分。
注:以上三项考试科目,考生不准化妆。
(4)专业复试成绩查询:学校按复试成绩作为最终校考成绩划定合格线,校考合格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本专业录取人数(2020年江苏录取人数为7人)的4倍。考生可于4月5日起,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中心或“苏大本科招生”微信订阅号查询专业成绩,专业合格考生网上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发放纸质合格证。
四、录取原则
1.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2021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2.考生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涉及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统考或联考需成绩合格。
3.录取依据
(1)江苏考生
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校考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非江苏考生
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省级统考成绩或校级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 0512-67507943、67507949、67507942(传真)
传媒学院 0512-65881358、65881608
网 址: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b.suda.edu.cn
苏州大学传媒学院 http://sc.suda.edu.cn
官方微信:“苏大本科招生”(sudazsb)
六、监督及申诉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招生办公室电话:0512-67507943,邮箱:zsb@suda.edu.cn,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suda.edu.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七、其他说明
1.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本专业学生预交学费6800元/年。
2.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位考生按考点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学校将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必要时调整招生考试方案,请考生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
4.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5.本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