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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选考科目要求
1. 北京、上海、浙江、天津、山东、海南等6省、直辖市,高考采取“3+3”模式,即“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剩余3门为选考科目。 (1)报考公安学类7个专业(包括侦查学、公安情报学、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警犬技术、涉外警务)3门选考科目中考生必须选考“政治”方可报考; (2)报考公安技术类3个专业(包括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3门选考科目中有“物理、化学、生物”中的1门即可报考。 2. 重庆、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等8省、直辖市,高考采取“3+1+2”模式,即“3”为“语文、数学、外语”必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2”为再选2门选考科目。 (1)报考公安学类7个专业(包括侦查学、公安情报学、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警犬技术、涉外警务),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中必选“政治”; (2)报考公安技术类3个专业(包括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在“政治、化学、生物、地理”4门中任选2门即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