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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2021年奖助政策
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情况:
①奖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由中央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
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由辽宁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省以上和鞍山市财政部门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年•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由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标准为:
一等奖学金:2000元/年•人(奖励比例为2%)
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人(奖励比例为4%)
三等奖学金:500元/年•人(奖励比例为8%)
各学院设定的其它奖学金。
为了公平公正,根据《鞍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鞍师发【2020】36号)评定各项奖学金,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②助学情况: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人数由省教育厅实际划拨的人数确定。资助金额:一等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精神办理,学生可以到生源地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和各学院积极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我校还设有“大学生爱心超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日常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