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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概况
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学习年限:运动训练专业学制为4年,修业年限3-6年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拟招人数、范围、学制、层次、学费:拟招60人,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四年本科非师范专业。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辽宁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费 10000元/年(如有变化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足球(十一人制)、篮球(五人制)、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马拉松、竞走、撑杆跳高除外)、艺术体操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审批日期: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具备运动健将资格且符合2021年运动员保送条件者不限项目(项目必须是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
3.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
三、注册报名
1.报名地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
2.注册: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在“体育招生系统”完成注册。注册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
3.报名:已完成注册考生在“体育招生系统”内填报志愿并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相关信息不允许修改。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4.考生应依据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分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
1.文化考试由国家统一命题,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考生可于2021年4月10日12:00后登录“体育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分值:每科150分,总分600分;考试时间:2020年4月17日、18日;考试地点: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
2.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1版)实施;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的统考院校统一安排,详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教联盟APP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zsb.lnnu.edu.cn)。
五、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要求,运动训练专业实行提前单独招生录取。
2.分项目拟招计划及分配原则见下表:
3.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计算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4.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5.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六、保送录取运动员
1.专业设置
(1)体育学类本科专业: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2)非体育学类本科专业:我校2021年所有招生的非体育学类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2.免试运动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2)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3)运动成绩优异,能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奥运项目破世界记录、亚洲纪录或全国记录(不含青年记录);
②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③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且参加《2021年符合运动员保送条件的竞赛题目及赛事表》(详见官方网站)所列项目和竞赛,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
④被授予足球、篮球、排球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3.办理程序
(1)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
(2)网上报名:申请保送的运动员应于2021年2月1-15日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经院校初次审核,未被审核通过的运动员可进行调剂,调剂填报志愿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12:00至2021年2月22日12:00。运动员须严格按照时间报名,逾期将不予以受理。系统提交材料包括:①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电子证件照等,以上材料通过系统提交,原件由运动员自行保存备查。我校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由运动员自行保存备查。运动员须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3)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可以免试录取到我校体育学类本科专业(体育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也可申请就读非体育学类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申请就读我校体育学类本科专业的运动员无需参加文化课考试,申请就读我校非体育学类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运动员应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由我校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4.录取
(1)辽宁师范大学在2021年2月2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拟录取运动员保送材料的初次审核,2021年2月23日12:00前在系统中完成拟录取调剂运动员保送材料的审核。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中央军委体育管理部门,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协会对运动员保送资格予以审核,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公示,待教育部批准后,辽宁师范大学依据批复办理录取手续,招生录取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zsb.lnnu.edu.cn)发布,录取通知书预计在七月底发放。
七、其他要求
1.考生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进行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认真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入学后不得转换专业学习。
4.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规定执行。
八、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运动训练单招及保送录取运动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411-82158313,E-mail:lsdjw@lnnu.edu.cn)。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邮政编码:116029
电 话:0411-82158993 0411-82159880(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l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