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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中国医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创建的医学院校,是原卫生部部属高等医学院校,现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共建高校,是辽宁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精神,学校决定在2020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中国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部委省共建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
(三)近三年上述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四)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高于或等于425分;
(五)学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包括医学影像技术和康复治疗学两个专业,其中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要求申请者第一学士学位专业为生物医学工程或护理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要求申请者第一学士学位专业为临床医学、护理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或养老服务管理专业。
二、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学位类型 | 招生计划 |
101003 | 医学影像技术 | 2 | 理工 | 理学 | 19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2 | 理工 | 理学 | 19 |
三、申请、资格审核与考核录取
(一)下载填写申请表
报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申请者可以登录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www.cmu.edu.cn/bkzs/),下载《中国医科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并填写相关内容(往届生需同时下载并填写《未就业证明承诺书》)。
(二)寄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将填写后的申请表打印,连同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如申请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请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准许授予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未就业证明承诺书(往届生填写)(按照以上顺序左侧装订),于8月14日前(以寄达地邮戳为准)寄交中国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录取办公室,并将以上申请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为rar文件,文件以“第二学士学位申请材料+姓名”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bkzsb@cmu.edu.cn,邮件主题以“中国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姓名”命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回。
(三)资格审核
1.请申请者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发送电子邮件并寄交纸质材料,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收到电子邮件后,对申请者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学校考核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通过电子邮件向入围学校考核的申请者回函,未收到回函者请电话核实咨询;
2.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1:2的比例要求时,学校将根据申请者提供的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等级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优先考虑通过六级者,并依成绩的高低确定入围学校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当申请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1:2的比例要求时,则符合报名条件者全部入围学校考核。在初审时,学校将通过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查询系统逐一核实申请者成绩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核与录取
1.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考核工作将采用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学校将按照面试考核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直至额满为止。如遇申请者面试考核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大学英语六级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具体安排见《中国医科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网络面试考核办法》,请申请者关注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后续通知;
2.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结果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于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入学及在校管理
(一)经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具体事宜见《中国医科大学新生入学须知》,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复查,医学影像技术和康复治疗学两个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学生;
(三)学校将在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按照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执行;
(五)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教育和管理遵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六)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教育部规定的关于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校就读期间的各项权利。
五、毕业、学位授予与毕业派遣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于修业内退学学生,颁发肄业证书。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学校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医学影像技术和康复治疗学两个专业学费均为5200元/年;
(二)住宿费: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住宿费标准与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相同,住宿费1200元/年;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其他费用参照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根据有关部门2020年最新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单位:中国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录取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122
咨询电话:024-31939069
传真电话:024-31939066
学校网址:https://www.cmu.edu.cn/
电子邮箱:bkzsb@cmu.edu.cn
八、附则
(一)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申请者应保证本人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将在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四)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