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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是什么?
艺术类专业录取
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录取批次规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
音乐表演:
分行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声乐9人,钢琴9人,器乐14人(单簧管、双簧管、长笛、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小号、打击乐、杨琴、古筝、二胡、竹笛、唢呐、琵琶各1人,若以上项目一志愿生源不足有缺额,则将计划依次调整到钢琴、声乐)。
舞蹈学: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按专业成绩投档,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与影视文学:
山西省内考生文化成绩按普通文理科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85%划线,按文化成绩投档,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山西省外考生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为航空业培养,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