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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与我校国际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座谈会暨签约仪式举行

10月9日下午,天津海事法院与我校国际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座谈会暨签约仪式在海淀校区举行。天津海事法院副院长石福新、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郑长伟、张良法官、温宇晨法官助理,以及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刘力、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范晓波、教师李建坤等出席了此次会议。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刘力介绍了学院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创新举措:通过多元专业课程设置和灵活培养方案,培养了诸多专精于海商法、航空法、国际争议解决等领域,具备全球视野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涉外法治高层次人才。

石福新表示,天津海事法院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海事案件的研判,将近些年的案例汇编成册,并完成了年度白皮书。天津海事法院的涉外法律服务与中国政法大学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十分契合,双方合作将进一步推动法学研究与司法审判的结合。石福新期待通过此次签约,双方能够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海事海商法律研究等领域实现深度合作。

随后,范晓波分享了法大海商法的教学科研情况,他认为当前一些紧要问题亟需通过与实务界合作共同解决,期望通过此次合作进一步推动海商法学术研究的成果转化。

会上,郑长伟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了涉外审判的政治性、专业性与实用性,讨论了涉外审判的复杂性,并提出了通过合作进一步提升涉外审判质量的建议。张良和李建坤分享了中国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典型案例,并分析了当前外国法查明的现状与实践。

在签约仪式上,刘力和石福新共同签署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合作协议。此次签约标志着双方将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和实务能力相结合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双方共同探讨了下一步的具体合作计划,共同期待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未来,更多师生将参与到合作项目中,加强学术与实务的深度融合,实现理论指导实践、实践丰富理论的双赢目标,不断探索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案,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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