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手机版]
扫一扫关注学校更多资讯
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中国政法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发展规划,我校2020年将继续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招生对象为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本年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为6人,签约人数不超过12人。招生专业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法律英语方向)、翻译(法律翻译方向)、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金融工程(成思危现代金融菁英班)、网络与新媒体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治信息管理方向),共20个专业。
本年度招生项目及计划见下表,最终根据考生测试实际水平协调各大项招生计划,确定各小项是否签约及签约数。
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
招生大项 | 招生小项 | 签约计划 |
声乐类 | 声乐(仅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 5 |
弦乐类 | 小提琴 | 3 |
大提琴 | 2 | |
低音提琴 | 2 | |
合计 | 12 |
说明:1.考生提供的资格证书上的项目,必须与报名时所选定的上表所列小项一致(例如,报考小提琴须提供相关测试机构颁发的小提琴业余考级最高级证书);2.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小项报名,且报名及测试过程中不能更改;3.声乐专业不分小项,仅招收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声乐专业签约时统一按成绩排名,不按小项排队。少儿歌唱证书不能作为报名条件。4.某小项无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或无考生报到参加测试时,该小项的招生计划转入声乐;经各项目专家考核小组建议,某小项所有考生测试实际水平无法达到我校要求的,该小项可不招生,其招生计划转入声乐。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报名考生须已经参加国家级等级测试机构统一水平测试并已获得业余考级最高级证书,报名时未参加测试或已参加测试但尚未取得证书原件的恕不接受报名。国家级等级测试机构为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及中国歌剧舞剧院。
报名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对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报名要求,并根据生源地省级招生办要求取得生源地高水平艺术团报名的认定资格,成绩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二)报名方式与材料组织
报名时间:2020年2月26日—2020年3月4日。报名系统于2020年2月26日10:00开放,并于2020年3月4日15:00关闭。确认志愿时间截止到2020年3月4日16:00,未确认志愿的考生报名无效。
报名我校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我校其他特殊类招生测试。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填写(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系统)并下载打印《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盖章、签字,并在系统内上传符合报名条件等级证书的照片。报名材料若有缺项,报名无效。不要上传个人介绍画册、演出照片视频等材料。
(三)材料报送与资格审查
考生不必邮寄报名材料,学校资格审查小组通过考生上传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20年3月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
考生测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由我校进行资格复审:
1.《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盖章、签字,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复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首页、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对于上述材料齐全的考生,给予正式测试资格,并保留申请表、身份证和证书复印件存档,材料不全的考生不能参加测试。
三、测试安排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不同的项目,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测试。测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一)测试安排
报到时间为2020年3月21日(周六),测试时间为2020年3月22日(周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报到及测试地点为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报到,他人代为报到无效。
(二)测试内容
声乐类:演唱歌曲一首及视唱(五线谱、简谱自选,五线谱在2个升、降号之内),综合素质测试。
器乐类:自选曲目一首及视奏(弦乐视奏为五线谱),综合素质测试。
(三)其它
1.我校为考生提供钢琴,其它与考试有关的乐器及用品请考生自备。
2.器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类可以使用CD或MP3格式伴奏,如需使用钢琴伴奏,请自带伴奏员。
3.测试不收取报名费及测试费。测试期间食宿自理。
四、签约及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及排名、实际水平和高水平艺术团发展需要,确定签约名单并予以公示。被我校列入签约名单的考生,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在我校生源地省份考生所在科类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在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上的,学校予以录取。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正确填报学校志愿和签约专业,否则不予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签约考生采用在当地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方式录取,具体分值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确定后写入协议并公示。
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艺术团教学排练、校园演出及比赛等活动。我校将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录取专业和入校后参加艺术团的义务和责任,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我校将在学校网站上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五、监督及咨询方式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测试工作全程参与进行监督。
纪委电子邮箱:jjw@cupl.edu.cn电话:010-58909069
对在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中存在虚报、伪造或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由于学校自2020年1月13日起进入寒假,招生办将于2020年2月24日起接受电话咨询,2月24日之前考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进行提问,招生办将定期回复。)
招生办自动传真:010-58909922
艺术团咨询电话:010-58909202(仅限咨询专业测试相关事宜,2020年2月24日起接受咨询。)
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教育部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